何妨阿Q一點?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針對這等學生,
『不打、不罵、不管』之三不原則!
是否才是此刻恐怖平衡下之最佳政策呢?
實質上之差異應係孩子本身得否「自律」、而非「他律」! 一旦勢必「他律」? 則萬事皆休矣! 至若教育、乃至於教養...等云云, 則不啻空中樓閣、鏡花水月!
Q+A發表於2017-02-06 20:31:24在第26樓Q+A大大
無意筆戰,僅就個人觀點論述
"校內""特定教學時間"打電動行為
不完全關乎自律、他律
在老師(有權柄者)宣示可以帶手機、平板打電動
並成為全民(全班、全學年))運動後
要不要帶手機、平板打電動
已涉及社交認同與從眾行為
而造成這個爭執點源頭的人是老師
從消極無法管(雖然很無奈)到積極作為(宣布可以帶手機平板打電動)
即便老師開放使用手機、平板, 真正決定能不能讓孩子帶的,還是家長吧? 一個家長對付一兩個小孩,一個老師要對付二三十個小孩, 家長管不了的,卻奢望老師來管? 老師如果說不能帶,但是一定會有孩子偷帶, 偷帶的孩子就違反了老師的規定, 違反了規定老師就得處理,然後,情況就像小魚丸的媽說的"老師打地鼠"一樣, 不沒收的話有損尊嚴,沒收的話有損師生關係, 這群青春期的孩子都沒把父母放在眼裡了,更何況是每天只相處幾節課的老師...
寶貝X2發表於2017-02-06 21:22:43在第28樓如果老師管不了,要家長管
就不該主動宣布 明天可以帶手機平板打電動
另外,在特定教學日宣布這件事,可知,平日並不是完全無法管
很多學校都訂有校內手機使用辦法
必須經由家長同意
對於中小學生,只要在開學時發一張同意書,學校就有法可管
只在於要不要這麼做
我自己和一些親友的孩子都沒有平日帶手機的問題
我個人,不認為校方必須嚴格執行,原因在於保管物毀損....等相關問題
但是很感謝周邊聽到很多有良心的老師
依然在某節上課沒收學生手機
民法規定
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作成意思表示者。
A、財產行為:原則:有效
例外:非為未成年人之利益,不得處分其特有財產(第1088條第2項)
但凡曾在公部門服務過的人都明白一件事:
呆丸社會整體氛圍即係如此鄉愿!
此於bbh莫非亦係如是?
相對而言,
勇於任事、說真話的知識分子往往遭受莫名打壓!
試問:
長此以往,
又有幾人願意甘冒大不諱、逕而勇於任事呢?
但凡曾在公部門服務過的人都明白一件事: 呆丸社會整體氛圍即係如此鄉愿! 此於bbh莫非亦係如是? 相對而言, 勇於任事、說真話的知識分子往往遭受莫名打壓! 試問: 長此以往, 又有幾人願意甘冒大不諱、逕而勇於任事呢?
Q+A發表於2017-02-07 10:40:33在第36樓謝謝您關心這個話題
您的疑問可能也是很多人的觀點
只是我並非辯才無礙的人
不想自己流於筆戰
如果我對您的發言有不妥
在此致歉
自從107學年開始國中小學電腦課就列為必修課,教育局該如何發文禁止教學時間不帶手機平板去學校?
我家小學生從三年級開始上學校電腦課後,班上同學逐漸就人手一機(智慧型手機)
到小六後他們班上同學玩手機的軟體下載比家長們還厲害,
除了社群軟體(line, FB)供平時聯絡外,
還有一些電玩遊戲(candy crush, 鋼琴方塊,mindcraft…)
一般是從同學間相互交流來的,真的是防不勝防!
不過老師規定上課時間不能打電玩,同學們上學就不帶手機,或上課時關機(保存電力)
老師上課時跟學生互動頻繁,小學生一般不敢在上課時打電玩,
至於國高中生若老師管不動,或許可以通知輔導室做個別諮商,
評估是否電玩成癮,轉介到身心科去做治療(家長需要陪同)。
自從107學年開始國中小學電腦課就列為必修課,教育局該如何發文禁止教學時間不帶手機平板去學校?
Jessy發表於2017-02-07 11:07:22在第38樓
了解!
所以我在發文時有特別說明
除了特定教學上的必須外
在台北,
何以要力拼建中、北一、附中、成功、中山,
抑或直升薇閣、復興、延平、東山諸校?
在台中,
又何以要力拼中一、中女,
抑或直升衛道、曉明、精誠、明道諸校?
惟其所圖者,
無非物以類聚下之同儕質素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