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和姐姐最近吵的很兇....
姐姐..說起了更令她難堪的往事....
結婚時..男方反對婚事,說我們家是擺路邊攤的沒前途...
但是姐姐已經懷孕了,而姐夫也想娶....婚事還是得談...
媽媽說"大聘20萬..但我們不會收..只收小聘10萬..餅錢另外實報實銷"
熟料...當天...大聘有26..小聘只有6萬....
媽媽氣不過,又不能找男方理論,直接告訴姐姐"錢不夠"
姐姐也沒錢,只得把奉荼的1萬多元再給媽媽....但她心都涼了...
事後姐夫知道,一直在姐姐面前數落媽媽愛錢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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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懂....有必要跟男方 拿錢來做場面,辦訂婚晏嗎?
媽媽說"把女兒養這麼大,拿你10萬過份嗎?..你不知道婚禮有多少東西要買嗎?"
我真的不知道,要買什麼東西須要10萬.(而且是23年前,10萬很多ㄟ)..
而且那句話就是賣女兒了,我養兒子不用錢嗎?我跟誰要呢?
我和老公公證後補請...(因為要趕在奶奶百日完婚)
除了餅錢和婚紗(送西裝一套)以外...沒買什麼東西....(所以媽媽覺得我嫁的很不值得)
媽媽說要買6套衣服、鞋子給姐姐..還有姐夫的西裝、皮鞋、金飾,還有12禮....
這些東西不能視須要再買嗎?
或是女方自已買自已的,男方也自已負責...
為何要收小聘來買,
為何男方要負擔自已的費用,還要負擔女方的支出....那女方 付出什麼??
一邊賣女兒,一邊又說就算嫁了也不是男方 的人,不須要為男方付出太多.......
有這種買賣嗎?
(原作者於 2015-06-24 12:53:09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5-06-24 12:56:01 重新編輯過)
各家有個家的考量,有些女人不喜歡傳統貶低,卻忘了自己也把這種傳統帶到下一代
我婆婆常抱怨娘家,12歲就逼她去賺錢養家,結婚時只給他一點錢當嫁妝
所有財產只分男丁,對自己生了三個兒子相當自豪
我結婚甚麼都不要他覺得很開心,我的嫁妝一台車加我婚前買的小公寓是應該的
我娘家近可常回娘家,老公接送是辛苦,我爸或我哥來接是應該的(近嘛)
我生女兒就逼我快點生兒子,(終究還是重男輕女)
我覺得您母親不算太過份,或許他收過身為女人的苦,而認同女人跟男方家要點聘金是應該的
如果覺得老公不需要付這些錢,自己貼錢給老公,做面子給老公也把錢當是給母親的孝親費吧!
結婚只有一天,不須把這種問題怨恨一年,畢竟日子是自己過得,他也是養你的母親
23年前還是儀式婚的時代
那些繁瑣的婚禮習俗真的很討厭
------------還好...時代已經進步到登記婚
以後我們的女兒不需再被這些婚禮傳統摧殘
至於收聘金是不是賣女兒?
真的要講傳統
嫁妝跟聘金如果有等值.....就不算賣女兒
就算23年前,小聘10萬也不能說多.而且男方說好又耍賴,難怪媽媽生氣.
我不認為女方一定應收聘金,但不過這些就被自己女兒罵是賣女兒,女兒還因此認為自己在丈夫或夫家抬不起頭,實在把自己看得太沒價值了.
(原作者於 2015-06-24 14:24:57 重新編輯過)
23年前一錢黃金1千3左右吧 那時的物價應該比現在低 我記得國泰飛香港機票來回(還可跟華航互搭)7500
只能說妳阿母老了腦袋不清楚物價了
至於跟親家要聘金也是要看對方 對方不是大方的人 硬是跟對方拿只會讓糟蹋自己的女兒被看不起 妳媽有點太貪錢了
收聘可以,但要付等值嫁妝才不算賣女兒!
結婚是快樂的事情,好多長輩都被所謂的禮俗給束縛著!
我大姑當初嫁時,我婆連大聘都收了,還喊說大小聘根本不夠用,小聘都24萬了,大聘更不用說了,
況且也未付嫁妝給大姑,當然最後下場落得大姑夫家的看不起!
為了聘金吵架的大有人在...嘴裡喊不賣女兒,聘金卻收很快...這不就是賣嗎?
觀念好奇怪?收到大小聘就是賣女兒
那如果娘家給了很多很多嫁粧,是不是變成男方在賣兒子?
這種分類我沒辦法認同!
當初先生來家裡提親時,爸爸不肯收聘金,公婆堅持要給36萬元
先生買了房子,爸媽負責全部的家電、家具也超過30多萬了,
還附贈一台汽車給我,這些都是互相的
我可從來沒有認為爸媽在賣女兒喔
版媽的認知也滿奇怪的,,,,,,
因為牽扯到錢,所以難免會蒙上“商業行為”的煙霧,但是,以傳統的觀念來說,女兒出嫁之後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基本上來說對這個原生家庭就不需要像以前未婚時需要每個月給家用,甚至是奉上全部的薪水(我媽都說她未出嫁前當女工,外公是直接去公司預支她的薪水....),所以所謂的聘金,我想原本的意義應該是在於婆家對於感念娘家養大這麼一個閨女兒的感謝之意,就像某些傳統民族的規矩也是要男方送幾隻豬、幾頭牛的意思一樣的。
而現在很多女人會說現在是新世代,不願意遵循以前的規矩,問題是當一個女人沒有錢,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甚至還沒有能力回饋原生家庭就因為很多原因建立自己的小家,那,父母以往的付出跟心血呢?妳要用什麼來回饋?還是其實在該付出的時候卻又覺得自己已經是別人家的人了,這時又搬出傳統觀念來讓自己規避掉父母的奉養責任?
老人家的觀念是一回事,但是年輕一代的觀念到底是不是從頭到尾都是一致的?女人想要自我的尊重跟自由,那請問是不是相對的承擔起自我的責任跟義務?回到版媽姐姐的情況中,我想如果在婚禮之後,版媽的姐姐如果有盡到持續奉養父母的責任,相信媽媽不會因為那四萬的小聘差額而一直介懷著。
以前我很討厭老人家講:女兒養大是別人的。不過從小到大看到很多女生的表現,也真的確實如此,甚至還沒嫁就已經只替男方想。當然那是各自的選擇,不想落入那句話的我只能多多警惕自己別忘了老父老母的辛勞。
43F..POWER MOM ...妳真是我的知音,我就是這種心情...卻沒人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