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社會大部分的人都不能接受
就該以訂定法律禁止
而不是以個人感受來取締
-----------------------------
咦?沒有嗎?我是記得有妨害風化的刑事罪啦
但應該沒有訂的很細細到連衣服要短到甚麼程度才構成犯罪吧?
所以了..誰來認定?當然不是我..也不是你阿.不是該由執法人員來認定嗎?
所以報導才寫"涉嫌妨害風化"不是嗎?
至於他到底有沒有妨害風化我真的不知道..因為我沒當場看到
我只知道各縣市取締檳榔西施的原則大概都是以不露點不露毛為原則
除此之外...取締的重點還包含未滿18歲(所以才要檢查證件)以及是否營業場所為違建等.至於其他的..大多以勸導為主..很少聽說哪個西施真的被移送法辦吧?
檢查證件應該沒錯吧?勸導不要穿那麼少也應該沒錯吧?如果乖乖配合..所有的衝突不就不會發生了.當然若他能舉證警察單只找他麻煩..那可以申訴.畢竟我們沒人知道警察是否有同樣檢察當條路其他西施或是勸導其他西施.或許有..只是人家好歹做個樣子..大家就心照不宣..不就平安無事?
我實在無法評判誰對誰錯..畢竟我不是執法人員.
但就教育的觀點我也真的很憂心...若這位西施因此走紅了..那我們該怎麼教育我們的孩子....哇~原來這是讓人家注意最快的好方法.
TO:自求多福!!
你這樣的論點很酸ㄛ~
檳榔攤是定點式的耶~
給人家ㄉ一些刻板印象就是裡面有"冰淇淋"可以養眼~
所以大都會刻意往裡面看~
可是一般走在路上的漂亮女生~
除非是駕駛人停紅燈才有時間去注意到吧~
行駛在路上~看路況都來不及ㄌ~
哪還有那第三隻眼睛有空去四處掃瞄其他的可能性呢?
要露~要吸引客人~
還是要有一ㄍ底限才好吧~
因為那是在公共場所~不是私人院所~
還是要尊重一下其他人的觀點才恰當不是嗎?
咦?沒有嗎?我是記得有妨害風化的刑事罪啦
但應該沒有訂的很細細到連衣服要短到甚麼程度才構成犯罪吧?
=========================================
妨害風化罪,請看:http://childsafe.isu.edu.tw/f/f2_08.asp
原來穿得少,就等於猥褻??
要教小朋友之前,先要自己有正確的觀念
沒有人會覺得這位檳榔西施的做法是對的
我說的是,警察不依法行事
對社會造成的影響遠大於西施穿得少
檳榔攤是定點式的耶~
給人家ㄉ一些刻板印象就是裡面有"冰淇淋"可以養眼~
所以大都會刻意往裡面看~
====================================
開車該注意路況是檳榔西施的責任??
駕駛開車時,本來就必須專心
該教育的是愛看檳榔西施的駕駛
況且不是每家檳榔攤都有檳榔西施.
你再回想一下,過去台灣發生重大車禍
有幾件是因為檳榔西施造成的??
不去教育駕駛人,注意交通安全
卻來取締清涼的檳榔西施,以期交通事故降低??
在這起事件中,論理論情可以有各種看法,個人尊重大家的意見
但依法論法,警察就是無法站住腳,所以警政高層才會立刻將該警員記過調職.
我也來還哈哈一下囉!
施展[大外割]叫打人? 哈!! 這不就是[放倒]技法嗎?!
警察放倒大小姐後,只是壓制不讓她移動.這叫打人?? 哈哈哈!
你認識的柔道跟我了解的柔道精神大概是背道而馳的吧! 哈!
(原作者於 2010-04-12 14:07:03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4-12 14:08:35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4-12 14:08:57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