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重點放這裡。
「不同工,不同酬」沒有任何一個職業領高薪水卻應該要做到死。
你可以批評「罷工訴求」裡需要或有待調整的內容,因為那是言論自由
但你應該尊重「合法罷工權益」的執行,因為那是身為民主國家所賦予的權利
消費者的不滿真正應該找誰? 把文章看完再決定自己要擁有哪種素質。
先從不同工、不同酬來說明
不要抱著「你醫生領那麼多,過勞算甚麼」、「你警察領那麼多,編制不足,過勞算甚麼」
有沒有暨視感? 「你空服員領那麼多,罷工個屁?」
這種「民粹」觀念,不叫做「民主」。
醫生有那麼多過勞問題、輪班問題、醫療問題,許多商業公司、消防、員警編制問題
他們要是為了自身權益,不想「過勞死,過勞意外死」而罷工
那們是不是也要「民粹」的道德綁架,「死那麼多人了霸甚麼工?」
所以,醫生可以累死、護士可以過勞意外車禍死、都沒關係。
但消費者不能死,死了就是霸工的錯!!!!! 「公司」都沒錯????????????????
如果你們奴性這麼高,也難怪台灣工作環境十年如一的漏洞百出。
再來更重要的,是法律常識問題
「罷工」是經過合法申請於2個月前就持續預告,當公民執行「合法罷工」權益時,罷工這件事的本身根本不需要被責難。
但民眾依舊可以不喜歡罷工訴求,但對於「罷工權利」並不需要質疑。
而且這次罷工,說實在工會帶頭談判的素質太差,並沒有準備好完整談判資料跟籌碼,還有進退的條約內容,所以這次罷工基本上,我不認為他們會成功
另外,很多人都忘記一件事,當初華航罷工,當天的消費糾紛並沒有這麼軒然大波,但是,這次的長榮航空明明有收到預告,明知道「兩個月前」罷工正在投票,但是,在事情發生當下不像華航「處理完成當天大部分航班」之後才停飛
長榮航空是直接在當天4點多停飛,並沒有所謂的「班次處理配套」,順水推舟將輿論推給罷工的人
但謹記,此次罷工,是「合法程序標準」的罷工權益執行。
消費者若有問題,應該是要對著資方幹,不是腦洞大開被資方耍得團團轉去罵爭取權益的人。 消費者根本沒想過,是長榮即時性停飛,而且明知罷工,卻持續售票。
台灣人的法律常識太差,公民素養也太差,長榮簡單一個動作,就讓消費者損失權益的人找錯人。
如果你只剩民粹,麻煩去科普法律常識
以下是「台大法律系學生」所撰>https://reurl.cc/Z3Dea
再次重複身為一個良好公民應該有的素質
你可以批評「罷工訴求」裡需要或有待調整的內容,因為那是言論自由
但你應該尊重「合法罷工權益」的執行,因為那是身為民主國家所賦予的權利
尊重應有權利的執行,為公民良好素養,共勉之。
那麼醫護警消過勞問題比空服員嚴重,為什麼他們不會罷工呢?
除了法律之外,有沒有所謂職業道德的觀念差異存在?
勞工罷工是應有權益,但是工會犧牲消費者權益來爭取私利,就可以完全不用對消費者損害道歉嗎?談判條件和罷工的時機有爭議或瑕疵,無法獲得民眾支持,就懷疑是公民素養不夠。
不要拿民營公司跟半公股的華航相比,覺得待遇不好就跳槽而已,不想跳槽就表示待遇在業界沒得比了!
民主就是,我雖然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尊重你應有的權利。勞工罷工是勞工的權利,就算他們是為私利,長榮資方難道就不是?我們在批評勞方貪得無厭的同時,自己是不是也是因為自己權益受損就要求公道?只要在合法範圍內就是尊重,這是西方民主的一個精神,至於顧客權益受損是誰的責任?我們都是這場罷工的局外人,可能是無關痛癢的第三人但將來可能搭長榮,也可能是受害的消費者,冤有頭債有主,如果我是權益的受害者,我會認為長榮公司要負責,畢竟我是向長榮買機票,不是向空服員買的,勞資問題是公司內部的問題,不管勞方或資方都是代表長榮。
壓力有夠大的,聊聊長榮罷工案,還要看看公民素質,是不是達到法定水平,不然大概只能看電視發呆?(消費受害者或關心者,就不能發發牢騷嗎)
一場多方都受傷的罷工案,空服員有什麼地方讓人值得同情的…。消費者輸、資方輸、旅行業主輸、公司形象輸、社會的對立更加劇,我反過來想請問您,訴求中的八項,都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嗎?如果這八項資方都不同意,您若是空服員您會不顧一切玉石俱焚繼續抗爭嗎?
這個事件誰負責,當然是長榮公司,不然要罷工者負責嗎?
路人甲.工人智慧.求進步阿敏+1
每次看到有網友批評沒幫罷工空姐講話,就罵人"資方奴"...,沒支持就是公民素養不夠? 哈!就你們最有素養? 怎麼不去想想為什麼社會上輿論一面倒? 大家挺長榮,而不去挺罷工的空姐? 看到工會的訴求和之前協商過程,超讓人傻眼,想挺也挺不下去!
上次華航罷工為何能成功,好歹理由有扯到飛安問題,再加上華航有官股在,又遇到怕事的政府,當然會成功,這次長榮是私人公司,如果這次成功,下次不知道何時又會上演罷工戲碼? 對辛苦堅守崗位的同仁也不公平,是不是以後只要公司沒達到工會的要求,就來罷工?
尊重罷工權,反對無理罷工。
留言實在有點多,我無法每天回覆每則留言,所以直接更新在這
講了很多,肯定很多人還是把「罷工」的權利跟「訴求」等綁一起,所以直接否定罷工這件事的權利
這樣說好了,我文章也寫過我也認為訴求的擬定該改進,也在留言裡說過即使我不喜歡訴求,也不會否定他們罷工這件事,可以針對訴求批評啊,比較沒法律規定你要怎麼擬,擬得不好,被討論,正常。
但文章在講的就是和訴求不同的是「罷工權利」本身這件事的執行,講白了,就是你可以大罵訴求,但是!「罷工」執行你無法說他錯,但你可以不喜歡及不支持。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比較好理解,如果你真的是罷工、訴求理性分開討論的人,很開心還有人知道合法權利執行的意義在哪。
但如果一直說尊重罷工,但拒絕無理罷工,然後說出一堆站茅坑不拉屎之類的話,對於尊重罷工這件事的本身,可能你真的沒想要尊重吧。
但我完全尊重你討厭訴求,相信許多人也跟我一樣,認為工會該檢討、訴求該調整。
至於消費者求償及施壓,可從上文的法律連結裡知道對象是長榮。
至於為什麼,我真的不想再解釋勞資擬定罷工行為所要達到的壓力為何,請上閱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