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am so sorry. 聚少離多應該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了。
可惜版媽寧願相信,因為那個感覺真的很痛苦。
其實都走到這個地步,有律師嗎?把該有的財產處理好,若他很難搞,就由律師出面吧。
其他不爽的事件是not easy to take care of.
還有啊,看來看去,版主總是在自己陀螺裡打轉,有些人講的很委婉,我覺得,版主,你每篇都回這麼多意見,還是最後一句,你自己走不開啊。好幾個人在貶低小三還是什麼,最終的爛人是版主的老公吧?????
還有,我也在國外。
是的,我的痛苦在於孩子身上,我可以一走了之,但孩子呢?只能自己盡量做到無視的地步,繼續跟渣男斡旋,我的底線是他離了那個女的那我可以勉強湊合。現在他做不到那只能我跟孩子離開他了,我們等這學期結束就搬到另一個城市,當然我們會先離婚。
那就好拉,沒有什麼捨得捨不得的。你的小孩需要媽,你也是人家生的孩子,為何要讓人感情踐踏?
你也可以活得很堅強吧,你也會希望你的女兒不用為男人而傷心吧。要愛自己先才能享受別人的愛吧?
心裡頭肉小部分死了,但是世界還是繼續轉,為你你跟你的女兒開始開始另一道人吧。
18年不是那麼容易放下,接受的前題是他身心沒出軌,既然他表示他沒跟對方發生關係(我看到的床照照片是兩人睡一起,衣物完整,他對阿拉起誓沒有發生關係,那我為何不相信呢?),也不愛對方,跟那三結婚是為了她的錢,他願意解除跟三的婚姻關係,那我為了家庭完整可以接受他回歸,就如同他說的"他生病了,我可以不離不棄",他的心理生病了,尋求安全感我可以理解。
不過現在既然他無法做到他說的,那我就不存在接受的問題了。我當是喪偶式生活中了,說句粗話,喪偶也沒他娘的那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