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大手筆的婆婆,難遇也難求!
出資最多,立場站住穩腳的是婆婆才對,
房子在先生名下,並沒有錯,
婆婆還沒說掛她名呢?
就算先生的房,難道妻子沒同住嗎?
有何好算計的?
若擔心自身沒保障,等自己背房貸,有繳款證明,
在要求共同房屋持有人,才有點合理。
謝謝大家的回覆,事實上我不是那位媳婦,那是我哥哥跟未過門的嫂嫂... 事前演變我媽從原本只想登記哥哥的名字,後來哥嫂爭吵後已經媽媽已妥協登記他倆的名字. 但我媽從此就對這媳婦有疙瘩不滿了,覺得計較太精之類的,而且整件事哥都站在嫂那邊說話~ 我覺得這樣好像划不來,還沒結婚就把關係弄僵... 不知道我現在可以怎麼幫他們潤滑一下關係不要這麼僵XD...
Selina''s mom發表於2014-12-08 13:20:14
趕快勸你媽媽不要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既然還沒結婚
那就打消贊助兒子買房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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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保命錢留著養老不好嗎?.....況且人家已經說了不領情
同意31樓說的 那1千萬 還不如拿來當養老金養老當老本(可以吃好穿好到處玩.不用跟晚輩伸手拿) ...現在把老本全拿出去了也沒人感謝~~ 之後如果還得再跟晚輩拿奉養金..還會招埋怨.
把所有老本拿出來給兒子買房?
還被兒子媳婦嫌?
那真的是很不智的舉動
何必把自己的人生搞的這麼虛累
到時兒子媳婦稍有不順意
是不是會被好心的婆婆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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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我們老年生活還是要多替自己著想
當個不管事的婆婆搞不好比較清心!
真是好笑了,這時候女方就會開始計較房子登記在誰名下了,這就是某些貪得無厭的女人,跟公婆住就在那邊嫌公婆怎樣怎樣,然後房子自已都還沒付一毛錢就會吵著房子要登記在女方名下,這就是女人呀,什麼便宜都要佔盡,我先說我不知開版的是不是這樣的人,只是針對某些討厭婆家的整天嫌婆家怎樣怎樣的人,我只是借由這話題來引申而已
結婚後只要沒辨理財產分別,
只要結婚後買的
那麼不管登記誰的
房子就是一個人一半
而如果房子是在結婚前買的
那麼女方如果有付房貸
可以用自已的戶頭轉帳方式繳房貸
這樣以後也可以拿這個來代表自已有房子部份所有權
但這個部份所有權的權利僅限於你還房貸還多少的部份比率.....
我相信這件事情到最後會演變成
剩下的1000萬也是老人家來付
看來版主媽媽是個極度替晚輩著想易操煩的個性
版主的哥哥嫂嫂並不想擔負1000萬房貸的壓力
媽媽一相情願的好意,不見得晚輩能夠負擔得了
結婚後甚至有了小孩,很多時候是心有餘力不足的
所以.....
有可能,我的猜測會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