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停辦,但同意要辦少一點、精緻一點, 這前提不是我喜歡看煙火, 而是放煙火後面的附加價值, 表面上看起來政府很花錢, 但是人潮聚集效應卻可以創造商業利益, 例如101的跨年煙火秀就可以有觀光產值, 這些觀光產值如果大到可以形成一種「節慶產業」, 那後面的商家、從業人員受惠, 對整體的經濟發展絕對是有好處的。 試想如果政府不做點什麼,怎麼收的到稅呢? 那社會福利又怎麼發放呢? 還有,每次講到社會福利、照顧弱勢, 我會認為政府應該負責一半、自身也要負責一半, 但凡社會福利辦得太好的國家, 不是稅重、就是造成居高不下的失業人口(背後因素很複雜) 很多媽媽都會說拿去補助營養午餐不多好, 試想真的需要的人是該給政府補助, 能力可以負擔的人又抱持著「吃政府的不會倒」, 又不願意被加稅, 這不是很弔詭的事情嗎? 政府的錢不會是天下掉下來的, 增加消費意願,絕對跟補助弱勢一樣重要。 不然哪裡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