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我,我會選擇離婚,但對於孩子要共同監護
畢竟當初是相愛的,辜仲諒也是排除萬難選擇跟她在一起
每個婚姻都有不可道人之處
愛沒有了
就放開胸懷
成全對方,也給自己一條未來的路
我相信在物質上辜家不會虧待她
而她還年輕
可以再有美好的人生...
但千萬不要改嫁...談談戀愛就好
不然贍養費就沒了
可以領一輩子就領一輩子
同意 1/2/3/4 樓的媽媽說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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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吵也不鬧的..跟他走一輩子
怎樣我將來都是入辜家
而那第三者..我會讓她一輩子當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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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
我也不會離
我會讓第三者
永遠是第三者
第三者的小孩
想跟著爸爸姓就要永遠只能在我名下
或者永遠跟著第三者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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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不相信所謂的密友報料啦
周刊給妳們啥垃圾 妳們就信了?
當初不是周丹微小姐也出來報料 孫志浩有多好又多好 賈小姐多爛又多爛 ?
不知道是不是哪個沒佔到便宜的 不爽
還有要是真的是劈腿才被逼出國 講多好聽阿 多少女人為了捍衛自己婚姻不會離開 離開了在法律上 沒住在一起沒履行同居義務 是可以訴請離婚的 難道這點常識不知道嗎? 自己對自己的婚姻放手是怪不了別人的
不是鼓勵第三者 是看不起不會捍衛自己婚姻的女人 不然都出國五年了 怎麼這當中不爆料 辜家丟不起臉 要是有種報料 搞不好不用現在讓別人女兒都生出來了
(原作者於 2010-09-15 20:03:52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