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已經過世多年,最近外公過世(外婆也已過世)
我外公有5個女兒,大女兒是養女而且是姓親生父母的姓氏跟外公不同姓
二阿姨為了繼承財產將她的大兒子改從母姓
故在外公過世前已經將大部分的財產過戶給這個表哥(約90%已過戶完)
外公尚有一些未被二阿姨過戶的不動產及現金
想問
1.我母親已過世,在遺產分配中是用4份分配還是5份分配
若我母親可以分配到,那繼承人是我的父親還是我跟我弟弟
2.若要確認外公的遺產還有多少那應該申請什麼文件來保障自己的權力
PS:
外公是"田喬仔",他得的財產約有1.6億以上
二阿姨為了外公的財產處心積慮的在算計這些
所以二阿姨先將表哥改姓從母姓後再與外公偷偷的辦理財產過繼
這件事其他的阿姨都不知道,一直到有外人跟其他的阿姨說這件事才曝光
於是姊妹之間就有了心結,因為二阿姨要這要可以提出來跟其他姊妹商量但是二阿姨都沒有說,默默的再進行外公的財產贈與
(財產贈與的稅金部分也是完全由外公負責,所以表哥用不花一毛錢就繼承了1億多的財產----約20年前贈與稅的稅金是扣很重的)
而二阿姨聯合大姐不再與其他三個妹妹聯絡
(二阿姨不聯絡的原因是她瞧不起這三個"窮"妹妹)
唉!二阿姨為了財產可以說是不則手段
而且她對待外公&外婆更是沒有盡到所謂的"孝道"
外公的想法認為他年老時二阿姨可以照顧他
但是至從16年前外婆過世後外公就自己一個生活
二阿姨他們一家是假日偶爾回去陪他一下就這樣而已.........
唉!我外公家的事情,可以上演一出8點檔了!
改天有空再來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