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自發性的社群 成員是教師.家長.孩子約1800位 人數還在增加
我們反對台北縣教育局在星期三下午強加3節課.反對活化實驗課程
吳清基部長指出[周縣長踩到課綱的紅線] 育部也在5月13日發函教育局 一、活化課程違反中央教育法制 :超過課程綱要限制的節數
二、實驗課程不應全面執行:學校和學生家應有選擇權
三、不屬於正規課程:教育部建議,活化課程宜調整為以補救教學、課後活動、課後社團活動等方式辦理。[這是本專頁要走的方向]
四、應確保師資質量:英語師資質量要合格、專業且充足
五、缺乏課程成效之實證資料:北縣府資料係屬意見調查類的間接性資料
北縣的英語活化實驗課程,既不適法又不專業。在台北縣教師會發動「516牽手護童年」遊行陳情活動,以及教育部明確表態反對違反課綱的活化課程之後,台北縣長周錫瑋仍然表示「縣府一定會做下去」甚至還說「誰也不能逼我」。 [以上摘自羅德水]
為了孩子的童年.請到 http://www.facebook.com/illegal3 目前粉絲成員是教師.家長.孩子約1800位 人數還在增加 請到臉書此專頁的上面.幫我們按個讚.支持我們.反對違法的'活化實驗課程'
我贊成臺北縣實施活化課程
1.一週多3堂語言課程
替中下階層之家庭省了半天的安親班費用
2.一週多3堂語言課程
替中下階層之家庭省了一些中/英文補習費用
3.一週多3堂語言課程
替無法上安親班學生的家長 多了有人安全管理的機制
4.在全面實施一週多3堂語言課程之前
各校已面培育英文師資及與有英文專才之代理老師
人才也不是問題
期待全國實施
給4F:
國小為義務教育,妳以為是大學、專科,有選修或必修嗎?
如果全國實施,各美語、數學、才藝班也會為了學生調整時間,不是嗎?
(原作者於 2010-05-24 00:12:25 重新編輯過)
給6F:
我之所以會說用選修方式是為了回應1F說的-替中下階層之家庭省$$,如果想省錢就自由參加活化實驗課程. 順便回應版主說的活化課程宜調整為以補救教學、課後活動、課後社團活動等方式辦理,而不是強迫大家都要買單.
我贊成臺北縣實施活化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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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小學時三年級開始就要上全天, 當時星期六還得上半天,
從小三到小六都是每星期上課5天半, 還不是照樣有快樂童年~
(功課晚餐前完成, 不用補習, 放學後的時間都是自由的)
星期三上全天不是什麼大問題, 也不至於因此就沒有童年,
讓孩子沒有快樂童年的, 不是學校的課程,
孩子的快樂童年是家長主導被補習班和安親班剝奪的~
心想:既為【 活化課程 】這樣的名稱
那在課程或活動的設計上,希望能做到真正的『 活化 』
而非一味地強調某種語言的重要性
難道現在孩子只有學習語言最重要嗎?
擁有語言就擁有了競爭力嗎?
我贊成學校教育有所謂的【 活化課程 】安排與設計
但我反對所謂活化課程就是僅侷限在學習英文語言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