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喲,,
不是真的用手寫啦
把這個討論區的精華copy下來--列印下來--
裝進信瘋---貼上郵票---放進油桶
知道了吼..
(不留筆跡,不留地址)
我已經用WORD貼好了耶
妳每寫一段 ,我就貼一段
因為內容精采.文筆超好
發行小說 一定大賣
(原作者於 2010-04-23 11:05:30 重新編輯過)
啥咪...我以為板媽也是給他"致命的一擊"
難怪板媽之前都給人家壓落底
既然板媽顧慮到email是公司的
如果板媽知道對方facebook的帳號
可以直接用facebook寫email給對方
但是也要確定對方有沒玩facebook了
版媽
我想你就是太溫和了才會被欺負啦
給他你的非死不可帳號
老實說
要是我 我不會加入 也不會跟你聯絡耶
自從我登錄非死不可帳號後
每天都有人邀請我加入朋友
但我一個都沒加入
因為沒興趣
所以如果沒有一個致命的誘因
我想是不會引起他的興趣點入你的帳號的
樓上有位板媽的建議不錯
把這些日子來你跟大家分享的往事
列印下來寄給他
不要留下筆跡和你的聯絡方式
幾天後 你再寫email問他收到沒
總之 版媽你不要露面比較好
to Alinn / 小騫騫媽咪 / 可可妹的雙子媽:
如果我用列印郵寄,我想 100%會被《他》拿來當證據質問《她》..
如果萬一《她》還有與我前夫聯繫,這樣就麻煩了...
我想我可以確認mail是《他》公司的!
(因為英文字面翻譯是與《他》公司有相慣性的名詞)
我沒有《他》facebook的帳號..也不確定《他》有沒有在玩..
我好像沒有動力了...
如果我用列印郵寄,我想 100%會被《他》拿來當證據質問《她》..
如果萬一《她》還有與我前夫聯繫,這樣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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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版媽要想清楚要不要做這件事
因為你用email或是非死不可, 只不過他需要多一道列印手續而已
甚至不用列印, 開電腦就可以質問她了
我是覺得板媽為對方考慮太多了
既然人家對你不義,您又何必對他仁慈呢?
如果對方沒有再email給你的話
乾脆你把這裡的網址貼給對方
請對方自己來babyhome看
其他對方自己家務要如何處理是對方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