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惱一夜睡不著,想了又想,沒人可問,可否請媽媽們回答我如何做較好,不傷夫妻感情。
起因 : 老公要投資開店
1.人:合夥人不做了 =>現說沒辦法我掛名就好=>合夥人不是帶連帶保證嗎?
2.錢 :他本身有60萬預備金:他稱家庭預備金(自已的錢)之前我請他幫忙還房貸,他不要;我曾向他短期借款,他也不要,現動用這來投資。
而我是笨蛋,自已儲蓄保單到期撥些還款,金子賣了還房貸。(房貸去年清了)
錢欠50萬,要我房貸(房子我的名字)再貸50萬,之後每月分擔還我 =>要有盈餘好嗎?
#.10年前他曾合夥過開公司,拆夥沒做,自已獨資,獨資後一年沒收入,每個月我的薪水+燒我之前的私房錢入不 敷出,之後娘家救援借款,而他徹底醒了去上班。前兩天唸我看不好他,昨好聲好氣的請我幫忙!!~唉,那年!真的每天為錢煩惱。
#我這幾年存筆私房錢他不知道該借嗎?(說是娘家借的)。
先謝謝各位媽媽了。
先回一下媽媽們:1.一開始:我沒支持也沒反對,我: 你自已處理好,那是你的錢我能說什麼,我什麼都沒有,若臨時需要我顧店什麼的也可,但我以小孩為優先。2.資金加他的60萬,還尚欠50萬,才要我再借房貸50萬。我的私房錢是我的家庭預備金。唉~~談錢很難不傷感情。他說不信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