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版媽的心結是:平時都自己賺自己愉快的花也不管娘家事, 等到老了時就順理成章搬回去住, 人能這麼自私嗎?
那麼請公平一點 三姊弟的配偶們都一起拿出檯面來評斷
不該只有"弟媳"這個配偶承擔
因為"順理成章"的還有妳先生 妳們也拿到房子 不是嗎?
也還有姊姊的配偶 他們拿了現金 不是嗎?
(原作者於 2014-12-04 19:21:05 重新編輯過)
整篇文章看完覺得最吃虧的是你爸媽,養了三名子女,還提前分家產,
結果生病了卻沒人要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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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弟媳何事?父母帶大妳們姊弟三人,有帶大弟媳嗎?
弟媳花費在娘家人跟版媽負擔看護費有什麼不同嗎?
你要孝順自己父母弟媳也要孝順自己父母也沒什麼不對阿?
弟媳在婆家應該沒盡到媳婦的責任版媽才會上來發文吧
我覺得只要你弟弟能接受就好,旁人真的沒立場說什麼
或許我們都把[媳婦]這個角色放大檢視
她跟婆家大.小姑一樣也是人家的寶貝女兒
希望版媽放寬心照顧好媽媽才重要
弟媳的問題只好留給弟弟自己解決了
真是好好笑
怎麼當初在分的時候
沒有半句話
現在話一堆?
老實說啦
覺得妳們跟父母親都在排擠妳弟媳
而且那房子又不是妳弟媳得到的
怎麼現在有事全都歸她身上?
弟媳有能力照顧她的娘家..那是她個人有本事
妳做不到..那就是本事問題所在呀
換成是妳的婆家..妳肯把辛苦錢都送給婆家嗎
肯定不爽給嘛
修改沒有幫到版媽的發言。
個人認為當初媽媽與媳婦長期不合, 娘家根本也就別指望媳婦了
這不是誰錢多錢少的問題, 這叫作 " 骨氣 "
自己娘家的問題, 就靠自己兄弟姐妹們解決吧
當初拿了父母多少錢, 大家拿出來當作 "共同基金"
拿不出來就貸款, 不然就是賣房子 , 總是有法子的
別人家的女兒能帶父母出國玩 , 版媽的父母給你們的也不少, 真的要爭氣點 ! 加油 !
(原作者於 2014-12-04 21:47:16 重新編輯過)
過份的是你們一家人才是
好的沒弟媳的份(房子、現金…)
壞的才說弟媳不分擔(看護費、照顧「妳」的父母…)
當初是妳媽媽叫她搬出去的,不是嗎?
現在又怪人家在外逍遙快活不回家幫忙?
真要計較的話,媳婦要做的事,為什麼女婿不用做?
爽都妳們在爽,責任都叫媳婦擔??
人家她在外面一個人自給自足的生活
沒靠過妳們,這樣也礙到妳??
再說,未來的事還不一定呢
誰說房子以後就一定給他們
(原作者於 2014-12-04 21:57:04 重新編輯過)
整篇文章看完覺得最吃虧的是你爸媽,養了三名子女,還提前分家產,結果生病了卻沒人要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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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1
所以我們有錢也不要提早分給子女
妳弟媳不是妳家人 所以隨便她
不過如果妳父母對弟弟一家很心寒
那就跟妳爸說要給弟弟的房子再增貸出來付醫藥費
弟弟要房子就付貸款
不要就拍掉
不然直接賣掉不用給妳弟了
誰規定一定要公平分的?
父母愛給誰就給誰
對父母沒心的不給 剛好而已
就當沒這個兒子 沒這個弟弟
以後也不用聯絡了 互不相欠
如果妳爸媽不甘心 告妳弟棄養也可以 只要是有正常扶養妳弟到大 拿出證據 法律一定幫老人的
(原作者於 2014-12-04 22:03:02 重新編輯過)
我一向很支持子女要孝順父母,可是以妳們家的狀況我覺得是妳過份了!
弟媳嫁個老公薪水全拿回婆家,自己家庭的開銷弟媳負擔,
這樣還不夠,還要弟媳再負擔婆家的費用?是妳妳願意嗎?
辛苦賺的錢不能拿來孝順父母,婆家有事就要出錢出力?
她是被趕出去的媳婦,當初有本事趕,就不要奢望媳婦回來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