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位家長們幫教師爭取一下啦!!
我們學校都有輪流導護工作~會有安排老師早到導護 最後也有補假
只是補假都只能利用星期三下午沒課時補假啦!!
既然有人提到老師寒暑假沒上班還領薪的事情 那我一定要請大家幫忙啦
爭取教師寒暑假來上班啦!!沒有學生做行政也好 整理教學檔案也好 接電話也好 自我進修研習也好
但也要還我應有的工作休假權力!!
我工作十年以上 應有的一年休假有30天
但現在我幾乎就是無敵鐵金剛 全學年不曾請過一天病假或是事假(事病假另有14天)
因為只要請假~就要自付薪水給代課等於請無薪假一樣 給我休假 不要寒暑假
我想要十月份排出國休假15天含假日一共19天 請國家幫我請代課老師15天 我不要自己付代課費
我想要三月春暖花開出國休假15天含假日一共19天 再請國家幫我請代課老師15天 我不要自己付代課費
我也要有事病假14天的修養權力 請不要叫我也要付代課費
但是....國家就是不要付我們的代課費 才叫我們出國只能排在寒暑假 學期中不准出國 說會影響教學
我一年30天+事病假14天+導護輪值補假,一個月可請補休一天( 五個月有五天)~
如果我請了~國家每年要幫我負擔多少錢? 每個老師也有休假權力 國家要花少錢?
她當然要把我們的休假排在寒暑假去 這樣他可以省多少錢?
我們也是可以在寒暑假上班的喔!! 請不要叫我們寒暑假不要上班不要領薪 那我們怎麼養家餬口
請大家幫忙爭取~我也不要寒暑假領薪水給人非議...請還我應有的休假權力
我一天要付的代課費是2000元~30天+14天事病假+10天導護假一共54天~政府要支出十萬零八千元
我不是廢人 寒暑假我也要上班 因為我也要領薪水養活家人 所以一位教師國家要多支出十萬元
那全國多少教師 國家要多支出多少錢?我怕國家不會同意啦!!!哀~~~~
(原作者於 2013-10-14 21:09:31 重新編輯過)
寒暑假也想上班賺錢的話,
最好的建議就是轉業當業務,鐵定讓你賺到錢,也賺到休假,
但不能只做做簡單文書,或 整理教學檔案,或只是 接電話,或自我進修研習,
要好好的,努力的上班才行,否則馬上會被fired!
我很少發言,通常潛水比較多!
但看了樓上老師的”心聲”,我也想把我們的心聲說一下!
首先,我想說的是,各行各業各有心酸,各有苦衷,
有的人只能趁大家睡覺的時候出來工作(捷運清鐵軌的、馬路施工的)
有的人永遠不能休星期六日(這太多了,請自行舉例)
有的人就算外頭刮超級強烈颱風,他還是得上班值勤(救災人員、警消、醫護人員)
如果每個人都要求件件樣樣都要比照這比照那,那永遠也比不完
社會也將一團混亂!
再者,這位老師強調的「我工作十年以上 應有的一年休假有30天」不知從何而來??
是勞基法嗎?? 不知勞基法第38條你有看懂嗎??
勞基法應該沒有規定工作十年就有30天的假喔!
事病假是有沒錯!但事病假是要扣薪的!
雖然我們不用另付”代班費”給其他人,但當日的薪資會被扣除阿!
不知道老師如果當天請假的話,也會被扣薪嗎??
還有,雖然法令規定有事病假,但有多少人每年都會將病假30天、事假14天請滿??
一個普通勞工一個月請一天事假+一天病假看看!老闆早就請你走路、另謀高就了!
民間企業哪能容許員工一天到晚請假?
更何況有很多人的工作職掌有其專業性或技術性,很難找得到人代替,
基於這樣的原因,就算有假也不敢請
那老闆會因為我們沒請過你所說的基本權利事、病假就另外發獎金給我們嗎??
也不會阿!
最後,跟所有勞工最大的不同是,大部份老師退休後都領到「終身俸」不是??
雖然勞工也有勞工退休金,但跟老師的「終身俸」比起來是”少得可憐”!
諸位老師在要求享有與勞工同等休假條件時,薪資福利是否也應比照辦理呢??
寒暑假等”沒有提供勞務”的時候,是否也不應要求報酬呢??
我不反對讓老師八點再到學校!
但前題是:孩子一定得比老師更晚到校!
否則,孩子們一大清早就被叫起來,睡眼惺忪的趕去學校做什麼?
更何況還這麼小,不會保護自己的孩子們,一大早到學校去,
由志工或導護媽媽集中看管又有什麼意義??
當然,講到這,雙薪家庭的家長就會反對了!
因為雙薪家庭沒辦法這麼晚才送孩子出門上學阿!
我每天7點15左右到校,直到下班都忙個不停
學校當然有很混的老師,但我的同事幾乎都是十分敬業的老師
我們緊張學生的學習,我們擔心孩子的生活
整天就像管家婆管東管西,滿腦子都是如何教學讓孩子更充實
生活上如何指導讓他們更進步
我常常跟學生說台灣的未來就在他們的身上
所以我希望跟他們的這2年,能讓他們學得充實、過得快樂
我不知道台南市教育處與學校之間發生了什麼事
但我知道現在的新聞報導總是聳動而偏頗的
聽說(轉貼自別的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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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教育局發文要求各校訂立差勤時間(因應教師工會的勞動法之類的),結果有:
A案:8:00~16:00 被批(新聞說的)
B案:7:30~15:30 被批(難道提早放學嗎?)
C案:7:30~16:00但中午休息半小時 被批(中午吃飯睡覺無政府狀態?)
現在新聞報了,但教育局默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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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輿論一面的批老師
混的老師沒感覺,認真的老師很受傷
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規定 :
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服務年資滿一學年者,自第二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學年者,自第四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學年者,自第七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學年者,自第十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我若兼行政~寒暑假要上班,每個月也多支領行政津貼五千多元,每年有三十天休假,但只能安排在寒暑假期間
那這樣很簡單阿!
不要兼行政不就好了!
就不用賺那少少的五千元!也不用懊惱多出來的三十天假只能寒暑假休?
就利用有薪資的寒暑假好好休息如何?
至於行政工作,就留給志工、導護媽媽或是其他不計較的老師去做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