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所以可以申辦汽車牌照稅減免
所以婚前娘家媽媽買汽車就買我的名字.我戶籍也必須一直掛在娘家新北市戶內~
最近娘家媽媽台北房子賣掉了.搬到外縣市.於是今天我去把戶籍遷出.遷到婆家一樣新北市戶內~
但因我跟娘家妈媽戶籍不同戶了.所以車子今年起就不能再減免牌照稅.所以我把這項福利轉給婆婆的車子使用(因婆婆的車子長期都是讓我先生開上下班.牌照稅長期都是婆婆繳納)
今天娘家媽媽很不高興跟我說.我早知道你老公那邊的人會這樣做了.
你嫁過去了.一定會要求福利應該也歸他們那使用才對~~
我好為難阿~~聽了娘家媽媽這番話後心情很低落
各位媽媽.如果是你們.你們會如何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