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離婚要二年了,前夫不只一次認錯,想回家,我想想,也還有愛,也願意試試,外女 並不願放手,我也知道他並沒有百分百 在我和孩子身上,只是 我把這些當成是我的多疑,我用"至少"當標準,從不及格開始 慢慢進步60分-70分,當成二人一起修補感情!
我自認很重要的一點是,他每個月 要付2.7萬的房子的貸款(這是離婚的條件,還有五年多才會付清)另外,他想回家 我就不讓他隨意花錢,所以每個月再跟他拿3萬的小孩費用,一起出門 我也儘量不拿我的錢出來支付,
所以 他還要住外面,他一個月有8萬薪文,金錢上面 並不會非常好過,但也不會活不下去~
我天真的以為,一個男生 願意在前妻身上付出時間+金錢,應該是 真的有心,不然 那些錢 留著跟外女用,不是更開心,但在我們一起渡過新年的九天連假後,他人就不見了,我看到了 外女開始三天二頭在FB打卡,標記他,後來 連合照都貼了…
我…現在 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連自已的感覺都不知道是什麼 ?
過年,還全家人出遊,還去拍大頭照要新辦護照,下個月要出國去玩…這世上 竟有這樣壞的人,他就這樣 一句話也沒說,就…
我選擇相信,卻是這麼無情的對待,原來 人不可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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