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去刑事偵查隊作筆錄了,目前案子移送地檢署,靜待檢察官通知。我的前一篇發言想應該沒有涉及 "謾罵、人身攻擊或不雅文字、謠言",但是還是要看檢察官如何認定。其實我覺得為自己無聊的事情,浪費刑警還有檢察官的時間,覺得很不好意思。
我從懷孕起就常常上Babyhome網站,從討論區上看別的父母分享如何餵母奶,如何拍痰吸鼻涕,推薦或不推薦某位保姆,哪個才藝班好不好,去哪裡親子遊,哪個親子餐廳好不好吃,也買賣過嬰幼兒產品,有非常美好的回憶,Babyhome是新手父母彼此支持交流的好網站。很難過有人來這裡蒐證作為興訟的證據。
如果父母親送孩子去上才藝班,不能依孩子的學習情況評價才藝班專不專業好不好,討論還要被告誹謗,真是太恐怖了。
只能怪我自己太不小心,把音樂班的名稱直接寫出來,剛才搜尋一下,有爸媽也把自己覺得不優的醫生姓名或旅行社寫出來,我建議大家要小心避免指名道姓,如果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再用訊息的方式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