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覺得你們的責任也很大!你們應該多關心孩子,非不得已,不要24小時托育,很多狀況應該很早就該發現了,尤其是發展遲緩,一歲六個月還不會走路是嚴重遲緩,你們連去打預防針時,都沒問醫生嗎?保母有問題為何還要忍?各種學習刺激都不足,應該也很容易發現! 保母有多差,你都說的很清楚了,但以價錢來說,是很便宜,而且副食費我沒聽過全日托才收一仟元的,都是收二仟以上,而且是開始吃就開始收,不是吃的多才開始收。或許就是算你太便宜,才會抱怨不斷! 有很多細節,是本來就這樣,不知道是你沒看清契約還是單純不想給,如未一個月前通知終止托育,需補償一個月的托育費(反過來說,保母突然終止托育,你也可以這麼要求,除非一方有過失有重大事故);年終也需在終止托育時依比例給付。保母有過失,你能證明,你就不需給付,請系統協調即可。 不能好聚好散,保母想去看小孩,你真的會開心嗎?托嬰中心也有托嬰中心的問題,還是要多關心孩子,多注意孩子的狀況!(能送托嬰中心,表示你們其實可以不用24小時托育的,這樣長時間的托育,對親子關係也是很不利的)。 不管給誰照顧孩子都要小心,昨天新聞,還有阿嬤把孩子關在窗台上任其大哭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