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八年多,流產七次,在第三次流產時,檢查染色體異常,胚胎不健康易流產,多年來嘗試各種方法西醫中醫民俗信仰,該做的檢查方法都做了。
就在去年底(100年)進行收養諮詢,進行諮商,等待準備課程,原本在今年五月要進行親職課程,在因為有事無法參加,只好等七月的課程,社工員還提醒說:七月份的課程一定要夫妻全程參加。等待 在等待
六月份接到電話說明因為立法通過,以後收養小孩,只能透過合法的社福機構辦理,當初我們決定收養,也是希望透過合法的管道進行。
收養的費用由當初說得兩萬元到六月立法通過提高到十萬元。
兩萬變更十萬元,讓我們非常不能接受~但因為自己本身的原因(不孕),希望透過領養的程序,健全家庭生活,如今調高費用讓我覺得現在是在買小孩。只是這樣的行為是政府給予的合法暴力。
對不孕的夫妻來說:如同二次傷害。
領養對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是次級文化,能自己生為什麼要養別人得小孩?當初我們也是溝通好久,我才慢慢地接受調適自己的心理,進行領養得程序,我們是耐心的等待期待,有baby加入。
只有經歷不孕的過程,才懂得其中心酸無助徬徨,當我們自認為找到一塊浮木時,等待救援得過程中,這塊浮木,卻慢慢地腐蝕,真的無語問蒼天欲哭無淚,因為眼淚已經流乾~悲。此時得心境就像在颱風~豪雨~土石流,無情的摧毀自己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