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對於領養孩子收費問題的討論,我也來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我的二個孩子是在南部的基金會收養的,他們的收費標準分為三個部分: 1. 行政費:包括基金會舉辦說明會,親職教育講座,社工人員到家裡訪察,審查文件的委員會,開庭時社工到場的交通費,試養團體...等,包括活動時外面找來的專家或老師的車馬費 2. 孩子的相關生活費:這部分是以孩子在基金會的嬰兒之家實際居住時間計算,我們當初是每個月2萬. 3.孩子在嬰兒之家居住其間的健保費用 我個人覺得這些都是很合理的,因為基金會是非營利機構,收入除了部分政府補助,仍須仰賴捐款,但捐款並不是穩定且長久的來源,而行政費用也是用在相關的工作上;再者孩子在嬰兒之家確實是由保母照顧,奶粉,尿布,衣物等也都需要錢,這是不爭的事實啊!(不過,若出養童在出養前一直都待在原生家庭,也就不應該有這筆費用了!) 我想會讓版媽覺得不舒服,原因應該是突然漲且名目不詳吧!如果是這樣,其實可以像Polly媽說的那樣去了解清楚,也可以打開讓自己不愉快的點,或是找其他機構了解一下他們的收費情形,在交叉比對資訊時,就會看出問題所在的點了! 嗯!還有一點,就是...我個人對於我們機構收費的情況,其實是贊成的,所以看到有部分媽媽說收費制度像是在販賣人口,雖然不是針對特定機構的批評,我也了解大家乍聽要收這麼大一筆費用時,難免會有不好的觀感,但總覺得可以來釐清一下其中的原因,才不致造成對社福機構的誤解,畢竟非營利的社福機構,營運需要費用,社工也需要薪資,才夠持續地提供服務給我們這些需要的家庭啊! 所以就發表一點淺見與大家交流一下囉! (原作者於 2012-06-22 13:58:26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2-06-22 14:03:0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