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拿生育補助應該是沒甚麼問題,因為最主要是要有出生證明證明孩子的誕生,還有要報戶口 至於你問的北市生育補助,除非你實際就會住在台北市,不然最好不要這樣做,因為被查到不僅會被取消資格,還會被追繳,當然以後相關社會福利的紀錄都會在 就算設籍是在新北市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未就業,也可以申請2500到兩歲,若是有就業請保母,也可以有條件下申請托育補助 一併回復關於留職停薪的問題,基本上,留職停薪是申請人寫好申請書,要任職單位用印,然後寄給勞保局查核就可以,只是短暫在美國停留的話,人在哪裡應該沒甚麼關係,畢竟五月生,六月初就回台,真的只能自己親自申請的話,那六月再提申請也不遲 只是....看來似乎是特地在美國生孩子的...應該經濟能力也不太差...所以只是想給版主給一句小建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取所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