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不正確...請其他媽咪代為訂正 1.如果光有錄音是無法構成通姦的,(因為台灣是非常非常保護男人的(當然現在也愈來愈多公正的法官)),要告通姦,必需要有確切的通姦証據...如使用過的保險套或是通姦後使用的衛生紙,就連是抓到二個人脫光光躺在一起...也沒用,因為通姦必需要二人的性器有一定的接觸,最好是將二人的過程拍下來,但是這是最困難的,因為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反告,但是看來你老公都是帶回家中,所以建議去找律師詢問一下,若在家中裝錄影機行不行(我記得是可以...但是最好再去確認一下) 2.然後你若真的有打算抓到就分開,才建議你去抓,因為一旦去抓後,你就算想要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而原諒先生,你會很很很痛苦,因為知道愈多,要忘記愈難...所以你真的要想清楚 3.若你真的要去抓,請一定要會同警方(這是最強的証人),同時多找幾個朋友一同去,有人可以拿錄影機,有人可以拿照相機,有人可以陪同你去找警察 4.你必需等到他完事後才可以去抓哦,因為真的有些恐龍法官,只要男人沒有完,都一律當成沒事(夠機車了吧),所以你有錄音...建議要算一下時間,他們是太概是睡覺前,還是下午...還是什麼時間,以防去時還沒開始,或是已結束太久(証據都被洗掉了) 最後...是要問你,你買得錄音筆是什麼牌子.什麼型號呀 因為我也正在努力當中 買了很多種了..但是效果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