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校人事主任剛升為九職等而且要調職高昇~心情不錯
再去問他關於產前請假問題
得到很滿意的回覆:
一、建議先把「產前假」8天請完
二、若拿得到醫師診斷證明(※要加註需要休養)即可請「安胎假」N天且公派代課(導師費會從薪水扣除),也不列入考績
三、等生產日當天再請「娩假」42天
開心
請問一下,昨天醫生幫我開證明在家安胎,
但人事說因為這不是健保醫院所開證明,
只是診所(有健保)開的證明,不能請安胎假,(不影響考績)
只能以病假請(可公假排代,但超過14天會影響考績),
請問醫師所開的診斷證明,有區分嗎?謝謝..
我在新竹市教書
產檢完,醫師覺得我需要安胎
並開了兩個星期的安胎假
但後來打電話問人事,因排代課及安全上的考量,
要開"宜安胎休息到生產日"
可是我的醫生又說沒有這樣開的
所以,這底是要去哪開出這東西?
沒錯喔!
我是在新竹國泰產檢
需安胎時醫生也希望我能休息到生產
但他說只能開
1.需長期安胎休養(時間多長就要看你們人事如何解讀)
or
2.宜安胎休養兩週(時間較明確)
因為安胎假最長只能開兩週
所以後來醫生建議
安胎假兩週後再去開醫師證明
我是在署新看的,但醫生好像連開證明都很不情願
所以也就是說要兩週....兩週開囉
因為我們的人事差到極點
且我今天還不敢拿出來就是因為
我一定要問清楚...不然他們又不小的要算計什麼
每次新的法規都一問三不知...我是很懷疑他有通過考試嗎?
那媽咪我想在請教一下,國泰也是兩週...兩週開囉....?
我看了內容
只針對99學年度所請的安胎假不列入事病假計算
所以新學年100學年度就不適用了
是不是?
有沒有媽咪知道呢?
我是預產期11月9日(第一胎41週才生 很怕這胎也延產 )
想要10月中(37週)就開始休息
預留7天產前假 其他可能就要用病假
但是新學年的上學期若就把病假快請完
下學期就挫著等 都不能再請事病假
不然就會影響考績
想到10月份要大腹便便爬樓梯(常要爬3~5樓)
就很痛苦~
若是安胎假不列入考績計算真是福音阿~
對了 告訴大家一個好康
就是有一種家庭照顧假(照顧生病的家人 帶小孩打疫苗...)
不列入考績計算喔!
但是課要自理 一學年可請7天~
yenling 2 媽咪:
沒錯!國泰醫師本想開"32週出血,宜長期安胎休養",因為他不能開超過兩週以上的安胎假,但我們學校人事常無理刁難,我怕認定上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因此就請醫師開兩週,醫師說兩週後再回去開證明,因為他認為我最好撐到36週再生,但因為我還有產前假6天以及可以請提前分娩假21天,這樣就可以撐到6月底了,所以我只請了一次兩週的安胎假 .
對了!看你的留言,好像醫師已經開診斷證明了,提醒你,安胎假是由診斷證明書上的日期開始算,而且包括六.日,這點你要注意喔!
(原作者於 2011-06-01 17:48:31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