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校的人事更糟,一直和我打模糊,他一直要阻止你請假
我現在才七週,內部有血塊,上課很不舒服
我還真不知怎麼撐下去
我的醫生寫兩週好像要他的命
我才考慮想換醫生
不要每次都為了診斷書煩
我至今仍有出血、悶痛站久就蕁麻疹腳底
來分享我的實戰經驗~
去年大寶的預產期是6/29(真賽~好像一天都沒賺到)
還好人事說可以提前請21天..加上我是行政人員(我待大校,所以課務很少),有21天休假(請假讀研究所用了一半吧)~
懷孕早期有出血的情形,所以"塞"過黃體素(因為吃的沒效阿)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宮縮,話說我的醫生都拜託我請假很多次..他還說可以幫我投報到水果報紙,看是哪間學校那麼操,讓我不敢請假..
之後就是打安胎針(屁股跟點滴我都嘗試過啦)...打點滴(3顆粉紅色安胎藥的劑量)那天是我第一次請假(請病假1天,醫生說不安胎的話,生出來約500公克吧)....
接下來又繼續上班(痛的時候吃藥,在保健室躺一下...繼續撐)
直到醫生幫我打了肺泡成熟劑~~~是的...我就是硬撐,撐到醫生說重話(她說打完肺泡成熟劑她就安心一半了...所以不要管我了)..
後來又說我是妊娠毒血症...整個人腫到沒辦法走路~~~小腿少說腫了2吋整個人胖了22公斤~~活像隻企鵝..站起來關節處就有米其林痕跡...
於是終於開始了我請假之路~~
話說因為我的假還蠻多的>"
回smallru22媽咪:
我的預產期是九月初,但因八月下旬就開學,.
所以原本也想用"產前假+安胎假"來撐過預產期前的上班日,
但今天人事主任和我說,安胎假其實是併在事病假中的,只是不影響考績,
所以如果上學期請了安胎假,只要超過35天(即事假7天+病假28天),
雖然36天後的安胎假是不限日數也不影響考績,
但等於這學年之後都沒有事病假可以用。
不知道貴校人事也是這樣和妳解釋嗎?
因為就我對這新條文的解讀,
"教師及公務員於本(99)學年度因安胎需要所請之日數,排除納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中有關事、病假及延長病假之計算,惟因其他病(事)由所請之病(事)假已逾14日或28日者不適用。"
所謂"排除納入",意思不是"安胎假與事病假無關"嗎?
如果妳的人事解讀也是如此,
那應該不只99學年度適用,以後都應該適用不是嗎?
不曉得有沒有其他教師媽咪能幫忙解惑,謝謝 ~
人事已經把法規列出來給我看了:
99學年度間因安胎需要所請之日數,排除納入公立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中有關事、病假
及延長病假之計算,且不列入考績
所以人事跟我說:因"安胎"請的假不列入考績的計算,意思就是不列入事病假14天的計算,除了安胎假外,你還是可以享有14天不影響考績的事病假
我預產期是七月,現在開始請假,就事先請產前假(8天,不需任何證明),再請"安胎假"(十幾天,一直到六月底)(這部分需要醫生證明),然後就放暑假,一直到生才請產假42天
醫生開的證明就是寫"宜安胎休養至生產",所以我不知道為啥你們的醫生安胎一次只能開兩周,我也是在大醫院產檢的
(原作者於 2011-06-08 16:07:32 重新編輯過)
昨天35w去產檢,跟醫生說最近肚子很容易變硬,也容易喘,
醫生說那是正常的,本以為要開證明無望了,
還是厚著臉皮跟醫生說上班很不舒服,能不能開證明讓我請假安胎,
醫生就問:現在還在上班喔??
他突然說要開兩個月休養的證明給我,害我嚇一跳,本以為開個兩周就很不錯了,
後來他自己才發現以我的周數來算,只要開一個月休養證明就夠了,剛好讓我請假到學期結束。
不過我沒跟醫生說我的職業,以免被誤認老師都過太爽....
我問過學校人事主任
他說安胎假不列入考績計算
想請幾天都沒問題(只要有醫生開的診斷書)
我預計35週後開始用產前假+喪假(共有2週)
之後再請安胎假
請問請醫生開診斷書
內容要怎麼寫才符合安胎假呢?
我很怕不小心請成病假就有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