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那這種情形!!以後男方可以用法律來要回小孩嗎???
純是疑問~~~因為我怕版媽付出那麼多結果小孩要還人家???!!!
那就太可惡了!!!我覺得台灣法律蠻不保障女方的!???
謝謝大家的鼓勵。
其實我也不是沒想過要去公證,最後我不要的原因是…
我覺得他們真的吃我吃夠夠,我們這邊已經退到盡頭了。
連我家人說…男方不辦沒關係,
只要來家裡提個親就好了,他們還是不肯!
既然提親只是個形式而已,那為何連個形式都不肯給我。
我之所以會說…就算他們現在肯來提親,我也不要了!
也是因為我知道就算他們現在肯來提親,也是因為寶寶的關係。
真的嫁了之後他們會給我好臉色嗎?
提親提到心不甘情不願,嫁進去後我會有好日子過嗎?何必自討苦吃!
當初會生下寶寶,也是因為孩子的爸很疼我、對我很好。
那時他也跟我說…會給我一個名份、給我一個婚禮、給我我想要的,
沒想到到頭來…說的跟做的都不一樣。
也許他們認為小孩生了我只能逆來順受,只能聽他們的安排!
但…我不是非嫁不可。我只是想給寶寶一個完整的家庭,
會走到這一步,是他逼我的。是他逼到我什麼都不要的。
當我什麼都不要的時候,我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