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建議版媽的是,不要先考慮只上三個月班可以領到一年薪水這件事,考慮那兩年妳要自己帶雙寶跟剛上幼幼班的老大,還有復職後妳的晚輩可能會比你資深,位階比你大,你的反應經驗能力也比兩年前衰退,這些缺點評估後都可以接受,就沒問題了。
如果是我,我是會尋求好的保母跟足夠的家人資源,以確保自己在職場的優勢,因為看過許多復職後自己過不去的例子。
我所知復職順利的例子都是有家人長輩支援(不是保姆)
復職不順而離職的例子都是沒有家人支援
個人感想是 保姆無法「完全」取代育兒人力 育兒還是需要家屬親人才可以 團結力量大存錢快
版主難抉擇就「心裡有個底試試看」 也有例子是請產假反而保住工作 情節懶得詳述 只是要說 世事難料 凡事無絕對 當職業婦女需要運氣
板上其他媽媽都會替板媽擔心育嬰假後回公司的情形,擔心被調職、被fire,或是造成主管同事的不滿
但其實還是有一些公司是好心、守法的,接受員工請育嬰假的,像板媽和我的公司都是這樣
且員工復職後一樣能保障原有工作、原薪水程度,不受影響
我主管也曾說過,一個正常公司不會因為少一個員工而營運不下去,要我放心請假去
(當然這個前提是敝公司是有上千人的大大大公司,少我一個螺絲釘是不影響的)
反之,如果板媽今天是在中小型 公司,我想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請了育嬰假會影響到自己和同事們的工作
附帶提一下,因為板媽是育嬰留停 自己照顧雙胞胎,別忘了「未就業育兒津貼」也可以double
但未就業育兒津貼與育嬰津貼是不能同時期申請的
這個計算方式比較複雜,我說明一下,假設你是1/1生產(比較好說明)
大寶 二寶
1/1~6/30 育嬰津貼(勞保半薪) 未就業育兒津貼(社會局 2500元)
7/1~12/31未就業育兒津貼(社會局 2500元) 育嬰津貼(勞保半薪)
之後 未就業育兒津貼(社會局 2500元) 未就業育兒津貼(社會局 2500元)
但如果你是住台北市的話,「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與「臺北市育兒津貼」同屬生活類補助,不得併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