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讚同版主,要嘛就專門立法給同志
不要改到現有的民法,
但改現有民法....似乎是謠言....最近都分不清哪個是真的了
說的稱謂也只是紙上 現實生活父母也會自己這樣教小孩? 宗教的角力 自古以來一向都單一價值觀 累自己也累別人
荒野女巫發表於2016-11-21 13:21:13
100分正解
說來說去其實不是捍衛下一代.....是捍衛宗教信仰
------------------兩萬多個人站出來反對修法的隔天....有個新聞
44歲精神不太正常的單親媽媽挖廚餘餵幾個月大女兒
----------------------我留言呼籲昨天那麼多站出來拿大字報說要捍衛下一代的人....請站出來實踐你們的信仰承諾
結果有個人跟我回應.....這是兩回事...她平時都有定期捐款給家扶
---------------------意思就是中古世紀歐洲"贖罪劵"的概念就是了...
2016同志遊行驚見許多不堪入目的色情標語及圖片。因為太過淫穢不敢貼上來,我也想知道這是真的嗎? 但看起來像是真的。涉及公然猥褻,但主管機關都視若無睹。如果這是同志的主流論述,那我也反對他們領養小孩,其中也涉及兒童及喜憨兒等弱勢者。
芮寶貝發表於2016-11-21 12:11:24
我曾在留言板問那些挺同志的
既然出來遊行的目的是為了爭取社會的認同
為什麼要把夜店情色趴的裝扮穿在光天化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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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是一種爭取社會關注的手段
有人說鋼管舞女郎,車模,檳榔西施...可以穿少少在陽光下...為什麼同志不行?
有人說這是得自lady gaga給同志的啟發...一種像社會爭取身體自主權的方式
有的人是切割...說同志有很多派別...那些愛扮裝的只是其中之一
--------------我是覺得無論如何
既然要遊行爭取社會認同
要爭取法律保障婚姻
要爭取收養孩子資格.....出來遊行做這種驚世駭俗的裝扮就是很愚蠢的行為
-------------------去年炒那個廢除刑法227條也是
(原作者於 2016-11-21 14:58:16 重新編輯過)
其實他們可使用一個"特別法",來規範同志婚姻的需求。
就像身心障礙者有自己的權益保障法一樣;針對不同少數弱勢團體的需求,而自己保障的辦法,
不然為什麼身心障礙者不能用一般人的法一樣,因為特別因為需求不一樣!
所以我覺得同志婚姻,應該有個特別法,而不是去影響大多數普遍的人。
當然認養小孩這件事,我也覺得一個幾個月不到的嬰兒,在基礎認之上面是最重要的時候,如果是同志來領養小孩,對於往後孩子辨別的教育,以及被霸凌後的問題,我覺得還是有待在討論,畢竟這很有可能成為你小朋友的同學,而產生各種衝突。
我剛問了我律師朋友關於台中市公文的事情
他說發函者是「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
財團法人=以財產為基礎而集合成立的法人,
也就是私人機構,所以不是公家機關發的,
他說看起來是私人機構擅自亂發的,也沒有強制力,
請各位爸媽也不用擔心喔~~
PS.為何轉發內容好聳動,害我以為是國中有這種講座,是要嚇死誰阿??
非異性戀者想要的只是平權,才能保障他們的生活,可以想像其他的包裹夾帶民法憲法的更改應該都不是他們的本意
所以不知道是否因為這個平權,而嚴謹的法律要修就得牽一髮而動全身,造成聯盟或宗教等團體這麼樣的驚恐,於是不理性的語言,不正確的資訊就開始傳來傳去。
所以我只是想表達,這些人生而不同,也不是樂於混亂社會,如果有選擇,誰又願意把自己變成弱勢,變成牛鬼蛇神,被當個不受尊重被看不起又整個社會很想無視的族群
正視他們的存在,試著關懷,像我們關懷失業,關懷清寒,關懷障礙一樣的,關懷弱勢的他們,我真的很難想像,同是人類同樣有感覺同樣有愛恨情仇的人,只因為天生的性別認同與多數人不一樣,他就不能夠擁有等同婚姻的保障,不能當愛人的家屬,急救不能簽家屬同意書,不能領養小孩,不能當過世愛人的遺孀(還是鰥夫),沒有繼承權,二人共同經營的家庭立即瓦解,為什麼天生與眾不同已經很弱勢了,我們還這麼不願意給他們一安定安心的法律保障(我沒研究法律,也許他們現在已經有特別法已有這些保障)
至於什麼領養的小孩長大偏差啦,校園失去兩性教育啦,什麼不能叫父親母親啦,我覺得這些都是很多餘的語言,是吵吵鬧鬧後的情緒語言與耳語傳說;一個暴力血腥的雙親家庭、一個母親外遇失婚的父親、一個吸毒犯罪的雙親、一個爸爸生病走了的單身母親等等等等,各式的家庭有各式的問題,這些人教出來的小孩就特別都是糟的?或再糟都比同性婚姻裡教出的小孩有更正確的價值觀?
如果社會真的這麼需要兩性婚姻來保障家庭價值,來傳宗接待,那麼是不是立法保障生不出小孩的家庭得以合法瓦解,那麼是不是也立法懲罰單身,懲罰離婚?為什麼我們還是這麼努力的想保障被迫失婚者(已變成一性家庭)的生活與小孩成長教育的權利?
兩性可以組家庭也可能可以傳宗接代,但當它瓦解時社會也沒多麼動璗,沒傳宗接代的家庭就變是弱勢就該拆散人家嗎?很多有小孩卻離婚的家庭也反而過上更平安快樂的日子呢!為什麼在有愛的家庭下成長的小孩,只因雙親非兩性,大家就會覺得小孩會偏差社會會變樣世界就走鐘呢?唉~
那麼老師要孩子找我打電話給她時不是要說 請你雙親中穿裙子的那一個打電話來學校 還是 請你雙親中小時候餵奶給你吃的那位打電話 還是 請你雙親中每個月去買衛生棉用的那位打電話來學校 我對外也不能說我的老公或先生了 要說我的配偶嗎 (怎麼感覺像稱呼配種的畜生) 好混亂 這樣看大陸的"愛人"(在大陸是很正式的稱呼)稱呼還真先知先覺 當然要這樣改 為以後亂倫合法化鋪路 以後若孩子的奶奶和媽媽結婚 奶奶和媽媽變成孩子的雙親時 孩子只需把奶奶由以前的稱呼(我的雙親的雙親) 改成(我的雙親) 亂七八糟
WEN發表於2016-11-19 02:34:18
WEN媽媽這不太可能吧?
印象中了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本來就是用配偶作為另一半的代名詞不是嗎?
大家還不是自己叫自己的,看是要叫老公/Honey/欸 也都可以阿
亂倫又是哪來的呢?這是不是只有同性戀可以結婚相關法案嗎?
怎麼又媽媽又奶奶的? 好奇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