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財產損壞了也能報廢呀,不然未到耐用年限前不就全部財產都不准壞掉,這不合理吧。
另外新的螢幕,耐用年限/取得價值什麼的應該都要重新填入,而不是讓新東西頂替舊東西,
學校的處理方式有點便宜行事,或許是職員私下處理方式問題,
請直接回覆學校已停產,而且就算要賠,也應該把折舊部份先扣掉呀。
不可能照新的去賠償。
其實,
學校很多的經費都來自於"教育部補助",
因為光靠學費收入,
可能只夠負擔老師的薪資,
其他硬體設備(例如儀器設備採購與修繕、大樓修繕...等)根本不夠付...
而使用"教育部補助"的經費購買的硬體設備,
都必須列"財產登記",
重點是,
教育部(不知道每年還是幾年)會來訪視,
看他們提撥的經費有沒有被學校好好的用在學生身上,
以避免教育部補助的錢進了私人口袋裡...
而壞了一台電腦,
變成那間教室少了一台同型號的電腦,
如果剛好教育部來訪視,
發現少一台,
或多了一台不在登記財產裡的新電腦,
總之就跟當初提報的數量有出入,
學校明年度的教育部補助款就很有可能被砍,
所以學校應該也很為難.....
版主小孩的學校有要求一定要”新電腦”嗎??
是否可以以”舊電腦已停產,故上網找(購買)同機型的二手電腦代替”呢?
學校報廢物品是要”統一時間”才能報廢唷~
像我們學校去年(104年)10月有東西壞了,
學校的行政單位跟我們說,
要我們等到今年(105年)4月學校統一提報的時間到了,
才可以提出報廢申請唷~
PS.
我知道的只有皮毛啦~
畢竟我不是在小學工作...
(原作者於 2016-01-06 08:50:04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6-01-06 08:51:30 重新編輯過)
應該是照價賠償就好了,買一模一樣的只是想省事吧,其實不用處理得這麼硬的,換台新的也不會就比較差,只是程序上的小問題而已吧....
(原作者於 2016-01-06 10:06:5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