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一下預付的房租,一個月要10000左右。孩子活動花費,其他支出是打工存的錢。
如果大的孩子都上大學了,專心準備離婚吧!我以為版媽跟我一樣,離婚時孩子都還小。放手您會得到更多-這是我離婚十一年的心得。
我也覺得八千左右
國立大學的學生會有許多家教機會,補習班解題老師也可以(就是坐在教室外,等學生
拿問題去問的那種) 以前待過補習班,我知道許多補習班還滿愛大學生兼差的!
若家裡有困難,讓小孩多給自己一點機會,也可以減輕負擔很不錯啊!
辛苦了,加油。
小朋友有基本的開銷,給個八千元,應該很夠了,
不夠的部分可以讓小孩打工,順便學習獨立。
國立大學兼家教,我覺得很不錯,薪水也不錯哦。
重要的是身體養好,錢要好好守住,存小孩回頭可以讓他們知道,
那是借他們戶頭存,不是給他們的,存摺印章自己保管,
錢的事情要小心處理,非常重要。加油了。
先跟孩子討論暫時給八千~一萬的生活費, 等他在北部生活一段時間再討論是否需要增加或減少..
另外也可以給孩子一個觀念就是給他的生活費是有限額的, 如果他覺得不夠就要節省開銷或者自己打工,
一方面可以知道賺錢辛苦另一方面自己會比較注意花費的流向...
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
給andrina,我也想過離婚,到台北生活,但是我明年打算去工作,
要先考試,只有xx縣考筆試,其他都需要複試,我考不上,
還有我的親阿姨,其實經濟很好,但是他說我個性不適合到台北工作,
我兩個大的暑假在家,只會跟老三吵架,也不會幫忙做家事,
給市子
因為老三才國小,所以還是沒辦法放下他離開,
(原作者於 2015-09-16 15:15:38 重新編輯過)
可以讓孩子打工自己賺部分生活費+1.
我大學時期男友唸數學系, 他的學費與生活費完全是靠自己當家教賺來的, 整整四年都是這樣過, 也拿到不錯的成績順利畢業(他班上有一半人無法順利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