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真的沒做過這種錯到是犯罪行為的錯事
所以只要政治傾向跟你同一邊的你都可以原諒?
殺人放火性侵貪汙....因為同一邊就原諒?
立委的權力有多大?不知道的我們無法要求,難道連這種顯而已知的道德瑕疵你們也可以接受嗎?
如果大家都不希望顏色汙染這裡,說話不需要夾棒夾槍
在女性的身體自主議題上,我們都應該要站在同一陣線
不論是彭華幹(中天)、蘋果、壹週刊來消費所謂的"太陽花女王"
或是陳為廷性騷擾女性乘客或同學
我覺得做為女性、母親,都應該要予以譴責!
至於那個婦女團體,只能說她們家的活動我以後都不參加了
因為,她們顯然不是一個為女人發聲的地方!
上網看到她們推的職場性騷擾議題,現在只會感到矯情。
看ptt發現陳好像還是沒學會在言語、肢體上尊重女性。
要別人原諒,也得給大家一段時間觀察他是否已改。
我建議他先別搞運動或選舉,先去心理諮商或治療,
徹底學會對他人(特別是女性)尊重,學習正確的兩性相處及交往方式。
之後才會有好前程。
其實別說當民代了,他現在就算當老師,我可能都不敢讓小孩給他教。
至於婦女團體....真的該譴責!
(原作者於 2014-12-25 10:10:59 重新編輯過)
受害的女性有一輩子的陰影,為了選舉才出來道歉坦白的加害者若能成為民意代表,這社會沒有是非。
對照最近看到學運影片,滿口侮辱女性的用力大聲的口頭禪,唉,真的反省尊重女性了嗎?
連結:大腸花論壇畫面被翻出 陳為廷脫衣、撂髒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88391
這段影片觀看時請小心家中孩子是否在旁,很髒。
忍不住再發言一次,被抓到的有2次,誰知道沒被抓到的有幾次?這樣就是"犯罪"還說為自己的情緒找出口~
憑什麼女生的生體要成為他發洩的出口,這樣的人若是讓他從政,大家有樣學樣,性犯罪者難保不會增加
嗯...我單純是說我選擇原諒當初高中時遇到那位仁兄,(嗯,也許是沒說清楚.所以誏您誤會了)
(我又不認識陳,也不支持他.....)
文中說過只有"當事人"才有資格說原諒這事啊。
我又不是陳為廷事件的"當事人",所以我也沒有資格說這話。
如果犯罪就應該要以法律來制裁才是,這跟顏色.....有什麼關係??
也許您心中只有藍/綠.....但我的世界是彩色的
對別人的傷害,小跟大都應要避免,不應善小而不為,惡小而為之.....
非聖人也,但期許自己每天都能種下少一點的惡,種下多一點的善。
為什麼,在妳眼前的惡人,是別人眼前的善人(不是指此一事件噢!)
這是心中種子的不同。。。。。好了,說多是會有人說我是道德魔人。
所以這版只單純是指,政治,還是問有遇過性騷擾這事的人,分享態度的問題?
我真的是傻傻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