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回應「房子是兒子的」那篇,但又不想被淹沒掉,新發一篇不同的觀點。
爸小時候待兒女算公平,母就明顯重男,爸的觀念財產是給兒子的,所以外公去逝的遺產,爸直接放棄繼承。爸購置的農地、農舍則是直接登記哥哥的名字,2位姊姊覺得他們對這房產也有權利。
本來,我也不能接受傳統重男輕女的想法,也認為財產繼承應公平,但現在我改變了一些想法。
今年中,爸爸過世了。過世前兩年因為眼睛退化快看不見,自理能力漸弱,出門需攙扶避免跌傷,好幾次生病受傷住院期間,都是哥哥、嫂嫂回家照顧每次一到六個月不等。平時媽在照顧爸,媽提出想請外勞照顧,費用要兒女支付,2姊說「我是嫁出去的女兒,不關我的事。」與我閒聊時則說,「就用老爸存款支付外勞費。」我說「存款能用多久,子女本來就應支付一些。」姊說「哥應該從台北搬回鄉下照顧爸媽!那是兒子的責任。」我說「如果叫你全家搬到鄉下,你願意嗎?你要哥靠什麼維生?」
爸過世了,媽把活存轉入自己戶頭,2位姊姊想要把活存計入遺產分配。其實大部分遺產都在定存內,喪葬費、白包禮金、活存、隨身現金全部斤斤計較,兩位姊姊是一毛不讓,深怕哥哥獨吞了遺產,她們說哥已分了房產。
我的女兒從母姓,這對我來說是我平權心理的一部分,從來不認為應該多分一份遺產。因哥只有生一女,捧斗請姊的兒子做,她說她兒子要多分一份...
其實我很難過,照顧父母的責任是兒子的,分遺產時卻當仁不讓,我覺得不該是這樣的。後來,兄妹們已失去互信,我與哥哥決定定存就放著吧!也沒多少錢,也不缺那點錢,2位姊姊缺的比較多,發生一些爭執後,就沒人提起這點錢了,彼此感情也產生鴻溝。
爸爸想把房產及錢都分給哥哥,我不覺得不公平了,因為哥哥對家盡了他的照顧義務。我想,女兒們爭平權時,對照顧的責任義務,是否也有要求平權?!
(原作者於 2014-10-30 02:45:42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4-10-30 02:47:48 重新編輯過)
這是我回應「老了不靠子女,我們真的做得到嗎?」的內容
華人都喜歡留房子給小孩,甚至還得一人一間,然後小孩又開始比較誰的房子價值比較高,抱怨父母不公。
我加拿大朋友婚後買他爺爺的房子,住了幾年賣了老房再換大房子,我覺得這樣很好,爺爺賣了房就有自己的養老金,不用子女俸養,年輕時也不用辛苦幫子女存房子,子女照顧品質反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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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計較父母分配房產價值不平等的,也是2姊對她老公得到房產的反應。我現在覺得錢是爸媽存的賺的,他們有權決定怎麼分配,就算不公正也是他們的選擇。反而,我更欣賞外國人做法,房子賣了當自己養老金。
(原作者於 2014-10-30 03:08:10 重新編輯過)
女兒要不要爭?..........其實每一家的狀況都不同
沒有什麼不爭產的女兒就是支持重男輕女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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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家來說
兩個兒子都有還不錯的職業
金錢上對父母也沒有苛刻
將來我不會爭....因為爭了勢必跟娘家撕破臉
...在我心裡娘家兄弟姊妹比金錢重要
最重要的=>感謝老公讓我們經濟無虞..不爭產也過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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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這裡看很多家庭不同
如果
今天我兄弟
1.吸毒+欠債
2.性關係糜爛
3.家裡扔著老婆孩子給父母養
4.外面還不知道有幾個私生子
今天我兄弟如果是這種爛咖...我也會爭產證到底...爭到不惜上法院
那麼,我想問一下,若板媽的姊姊是有照顧爸媽的,甚至出錢出力一樣不少~那板媽會支持姐姐爭產嗎?
不侍奉父母、不孝的人,爭產人人可以喊打~
但如果大家都很孝順、甚至親力親為照顧父母呢?
全體不過不失的情況可以爭嗎?
那麼,我想問一下,若板媽的姊姊是有照顧爸媽的,甚至出錢出力一樣不少~那板媽會支持姐姐爭產嗎? 不侍奉父母、不孝的人,爭產人人可以喊打~ 但如果大家都很孝順、甚至親力親為照顧父母呢? 全體不過不失的情況可以爭嗎?
決定權在誰手上?發表於2014-10-30 09:24:19
當然是可以爭=>"爭"就是不惜媽媽反對...不惜上法院的意思
要這樣做就要有心理準備跟媽媽...跟手足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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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事人是我的朋友
我不會阻止她或是出言表示反對
但...我自己不會這樣做
我覺得照顧父母盡心盡力,該負擔的錢也都有付,當然在法律規定下的遺產繼承權是可爭取的。如果已分配的就是父母的選擇,不應有異議。剩下未分配的遺產,當然可要求照法律規定分配,如果無法協調就端看你覺得親情還是金錢孰重,父母的意願還是公平分配孰重了。
遇上了真是很無奈,做好遺產分配很重要,但華人不常在生前做好規劃。我想我會告訴兒女我的錢就是我的,不是你的遺產,也許有錢會在他們成家後,各支助一點資金,其他的就請他自己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