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聲明
我希望各位能夠清楚的了解這三套法案
以及贊成&反對的理由
是贊成&反對這「三套法案的哪一個」
還是通通反對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
「反對多元成家」
等於
「反對婚姻平權」
我不太了解你所謂的混淆視聽是指?
版媽給你拍拍手
有些人真的單純看新聞來判斷是非,也不去找真正的法條,只在那邊人云亦云
有些宗教團體為了讓大家支持,故意把事情說的很嚴重。什麼亂倫都出來、人跟動物也 可以成為伴侶這種話都出來了,真是有夠誇張的
我只是聲明
我希望各位能夠清楚的了解這三套法案
以及贊成&反對的理由
是贊成&反對這「三套法案的哪一個」
還是通通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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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所以樓上提到重點了.
這是三套法案??不是一個多元成家綜合包嗎?
如果是三套法案.為何三套不拆開進行公民表述.各自討論?
法案綜合包會造成我打這一包.你回我另一包.我反對這一包.你確說我反對全部三包的情形啊!
法案通通拆開.大家焦點對準才好講清楚咩
亦別
例子裡的女人之所以分得到遺產,是因為孩子是例子裡的弟弟的,對嗎?
如果孩子是弟弟的,弟弟常年對自己的親生孩子沒盡責任義務,這樣是對的嗎?
弟弟如果想把遺產全部留給姐姐,他可以立遺囑。但就算他立了遺囑,法律對弟弟所生不養的孩子,還是保障了他有特留份部份可以領取。
該不會姐姐能拿全部,孩子什麼都沒有反而是對的吧?
任何久不聯絡的女人或男人要分得遺產,不是還有婚姻裡的配偶身份,就是有已故人的親生小孩才能得到。這份對孩子或配偶的保障有什麼錯呢?
不想給久不聯絡的配偶遺產,就去辦離婚。都久不聯絡了,根本找不到人的話,走法律程序請法院判離就好。但自己該負責的孩子,要怎麼卸責呢?
對於同志婚姻合法,我是支持的。只是伴侶制度,以目前看到的草書,還是無法支持。
如果伴侶制度過了,以目前的草書來看
例子裡的姐姐死了,她希望孩子由自己的弟弟繼續照顧.監護權就當然是自己的弟弟得到嗎?
生父真的沒有辦法來搶嗎?
如果怕留給孩子的財產由前夫或前妻得到,目前的法律不是可以信託?
吳憶樺最近回台,不是因為他滿18歲後可以來領生父的遺產了?當初得到監護權的外婆也沒有拿走這筆錢啊.
如果孩子自己還是比較想跟生父同住呢?孩子的監護權以媽媽的想法為主,還是孩子的想法為主?
如果生父根本不想搶,那要留給弟弟,就修法,新增相關法條就好,為何需要新增一個制度出來.
要知道伴侶制度不限親人,也可以單方面解除,所以締結伴侶契約的另一方如若死亡,想來伴侶契約的效力也會如同婚姻制度一樣就終止了.已經終止了,要有什麼監護權呢?
我是反對多元成家,但不反對同性戀結婚
那就同性戀結婚另行立法就可以了
不要來混淆視聽
更不要把反多元成家視同反同性戀結婚
這是兩回事
如果是三套法案.為何三套不拆開進行公民表述.各自討論?
法案綜合包會造成我打這一包.你回我另一包.我反對這一包.你確說我反對全部三包的情形啊!
法案通通拆開.大家焦點對準才好講清楚咩
回:天上
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多元成家是三套法案沒錯
只是伴侶盟在解釋清楚上沒有做的很好
而護家盟又把這三套全部反對
所以大家容易以為這三套法案是一起的
如果通過就三個全部一起通過
而且不論伴侶盟或護家盟在網頁連署上
都沒有把這三套法案分開來談
這一點的確是詬病
回:媽媽老婆一起站起來
沒有一套制度是完美無缺的
需要大家慢慢去改善
法案裡一定會有缺陷
而需要的是改進
不過就目前的情況而言
婚姻平權能不能通過?
過著十年說不定也還沒著落
更別論伴侶法跟多元成家這種新的概念
而我想很多人也跟你一樣有這種疑慮
所以伴侶盟在法案中
這些人的性關係應該是要明確規定與指出
要把草案弄得更詳細一點
回:Helen Way
如果孩子是弟弟的,弟弟常年對自己的親生孩子沒盡責任義務
,這樣是對的嗎?
→我並沒有說弟弟沒對他孩子盡義務,而這義務可能是金錢上
的支助。這主要是看弟弟跟那女人兩人怎麼協調的
弟弟如果想把遺產全部留給姐姐,他可以立遺囑。但就算他立
了遺囑,法律對弟弟所生不養的孩子,還是保障了他有特留份
部份可以領取。
→是的
任何久不聯絡的女人或男人要分得遺產,不是還有婚姻裡的配
偶身份,就是有已故人的親生小孩才能得到。這份對孩子或配
偶的保障有什麼錯呢?
不想給久不聯絡的配偶遺產,就去辦離婚。都久不聯絡了,根
本找不到人的話,走法律程序請法院判離就好。但自己該負責
的孩子,要怎麼卸責呢?
→我前面沒講清楚,弟弟跟那女人早就離婚了
我應該沒說弟弟可以完全不用為小孩負責吧
而你也提到了遺囑
但是
有誰會預料到今天我會死?
如果沒有事先預料自己會死而先立遺囑的話
這個情況是有可能發生的
以這個例子而言
遺產會全部歸孩子
而姊姊一毛也拿不到
如果有新的法條的話
這遺產可以由孩子跟姊姊去分
而這樣應該也是比較合理的
回:小梨
伴侶法有規定
另一伴侶的小孩
你是可以決定擁有監護權&扶養權的
不過你說的這個情況
不論有沒有這伴侶法好像也沒差
因為姊姊的孩子不就是弟弟的姪兒
如果姪兒父母已不在
那麼舅舅當然可以去申請監護權&扶養權
以上
歡迎各位繼續提問&討論
如果伴侶制度過了,以目前的草書來看
例子裡的姐姐死了,她希望孩子由自己的弟弟繼續照顧.監護權就當然是自己的弟弟得到嗎?
生父真的沒有辦法來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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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辦理收養,監護權當然是弟弟的,
如果怕留給孩子的財產由前夫或前妻得到,目前的法律不是可以信託?
吳憶樺最近回台,不是因為他滿18歲後可以來領生父的遺產了?當初得到監護權的外婆也沒有拿走這筆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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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有信託嗎??
為什麼一般人可以不使用信託的方式讓家人得到自己的財產
而這些族群卻要透過信託的方式讓"家人"繼承自己的財產
如果那一天法律規定女生可以穿裙子.男生穿裙子要先申請
你覺得公平嗎??還是覺得男生穿什麼裙子,你要穿不會去申請喔
如果孩子自己還是比較想跟生父同住呢?孩子的監護權以媽媽的想法為主,還是孩子的想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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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例子,如果要探討到孩子想法,或許你該幫他建立一個身分,環境,個性
我們再來討論,可以嗎
如果生父根本不想搶,那要留給弟弟,就修法,新增相關法條就好,為何需要新增一個制度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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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你也可以在建立一個生父,他的個性是不是顧家,還是花天酒地
我們可以討論監護權的適當性,
要知道伴侶制度不限親人,也可以單方面解除,所以締結伴侶契約的另一方如若死亡,想來伴侶契約的效力也會如同婚姻制度一樣就終止了.已經終止了,要有什麼監護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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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常常看到人們把婚姻跟親權綁在一起
婚姻結束,父母就跟孩子沒關係了嗎
同樣
伴侶制度中,可以收養孩子,(單獨或雙方一起)
並不代表伴侶關係結束,這孩子就變成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