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目前小孩兩歲多了
從新生兒就交由保母協會媒合的保母在帶
但最近發生一些事情 不知道正確的狀況是如何 便上來詢問一下
之前的勞動節 因為我們都還是要上班
所以在前兩天便跟保母說為我們夫妻二人都沒放假 可能要交由保母帶 (因為若是放假我們就會自己帶了)
可是保母卻說他已經排好事情 要放假??
也沒有事先跟我們說 讓我們很不理解 怎麼會這樣?
於是去電保母協會 保母協會是說 保母勞動節應該是沒有放假的
但是若雙方說好 達成一致意見 就可以了 這點我同意
但保母也沒先知會我們阿.....
於是又去電保母 他的回答是 他們不規保母協會管
保母協會不能管他們 不能規定他們哪時能不能放假??
那我不理解的是 既然有保母協會 也有保母執照 那你又不規協會管理
那你跟沒執照的差別在哪裡? 那保母是歸誰管? 還是自我管理?
再者 我們合約是從6月簽的 所以今年六月要到期了
我們有意願讓他繼續帶 但因為暑假 我們可以自己帶
於是跟他知會說暑假放完再去簽約
保母一開始反應是 要簽就盡快簽一簽就好了
但暑假我們就可以自己帶 便不想在送去保母那了
過沒兩天 保母就跟我們說 他不帶了 什麼另一個小孩帶到10月 他要去國外陪他子女了
(因為他帶兩個)
我們想說 好吧 那算了
沒想到今天就來一個薪水袋 跟我們要1~6月的年終獎金
怪了 合約上是寫農曆年前才給年終..且我們也不是中途解約
怎麼會跟我們要呢 (每次要錢都很快 月底就把薪水袋拿來了 要下一個月的錢了)
我不記得 有哪一間公司員工6月離職 老闆還有義務給半年的年終吧?
那大家都不用等領完年終在離職了阿?
保母這樣跟我們要年終.....這樣是合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