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學生家長,何德何能代表教育部作政策宣導?不過,奉天爸開了尊口,我只好來澄清一下觀念:
「你覺得"才藝加分進一般高中"是一個所謂的"扶助弱勢"的合理政策嗎?」
有才藝的學生能用特招方式考特色班,或用才藝競賽加分的方式用免試超額比序考一般(明星)高中,這全是學生個人的自由,端看各縣市推出的遊戲規則來作衡量。據了解西部縣市裡,沒有才藝競賽項目的有基北區,竹苗區,南投區和台中區,其他多數縣市(桃園,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都採用。至這是響應教育部推廣多元才藝發展,對從小就重視才藝的族群是利多政策,但是仍有按照國際、全國和縣市競賽得獎給不同級分。
而「扶助弱勢」在竹苗區,台中區和屏東區都有直接加分,其他多數縣市沒有,照理說「才藝加分」和「弱勢加分」是為了顧全不同族群的升學資源,可是西半地區只有屏東在兩項都有加分。這才是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參考: http://m.parenting.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2311
斷章取義之言:
各依各的條件,進了高中(職),分別討論為宜.
北市超級明星國中學生,拿到全國音樂比賽非音樂班組的第一名.孩子聰明,孩子也努力,家長的口袋也要有點深度.認識一個也有天份的孩子,單親家庭負擔國小音樂班額外學習費用已十分吃力,國中選了戲曲學校,不知算不算例外?
很清楚的, 音樂班考音樂; 美術班考繪畫; 舞蹈班考跳舞十分合理.....
但是"一般高中"靠才藝加分, 然後考上; 這件事的合理性在那裡?
一般高中能精進這些學生相關的才藝嗎?
之前討論也提到, 這些需要"重金"培養....
那麼對於沒有"重金"培養, 但是學科能力勝過這些靠才藝加分但是卻被拒於門外的學生, 這樣的制度合理嗎?
95F的大頭爸, 可以回來苦笑了....
雖然我覺得這種一免, 二免, 三免, 搞到暑假都過了,
孩子還沒確定念哪的制度實在讓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