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去年十月得知爸爸大腸癌第四期,全家陷入一片愁雲慘霧中, 十一月切除腸子和膀胱,這星期三做完第一次化療出院返家,沒想到第二天(星期四)一早,在住家附近,突然被狗從後面攻擊,咬掉小腿一大塊肉,我媽馬上打電話給我先生,載爸爸去掛急診,因為傷口很大-10×8公分
,要預防感染、復發及肌肉潰爛,因此辦住院。
昨天醫生來看過,說被咬掉的一大塊肉,有一部分沒掉,但是跟傷口邊緣有段距離,因此,不能把掉的那一塊和邊緣縫在一起,等一個月過後再看看如何處理,聽到這,我們都不知如何是好,也不知真的要如醫生說得那樣,一個月後再處理,這樣不會延誤病情嗎?
(想問醫生,但又怕醫生不高興,因為上次手術時,再次問醫生手術的併發症,結果惹得醫生不太高興)也怕醫生處理不當,因為我爸腎臟功能健全,某醫生卻讓他一直服用類固醇長達八個月,導致癌細胞迅速生長。
所以,我想請問
1.真的要等一個月嗎?
2.哪家醫院哪個醫生必較擅長處理這方面的傷口?
※因為當時被嚇壞了,急著送醫,也不知道要去警察局報案,請問被狗咬要如何報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