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如果你的醫生可以開立診斷證明給你, 就把申請書寫一寫, 先送再說.. 申請安置不是只有手冊能申請.. 沒手冊,要有診斷證明.. 今年台北市的鑑定文件中, 診斷證明是"必備文件", 而評估報告是"佐證文件之一".. 請你家寶貝的巡輔老師和學校老師快點準備巡輔報告及IEP等資料, 當成"佐證文件之一".. 先送再說, 因為能不能用到資源, 因是鑑委會他們開會出來的... 當然我們家長可以盡全力去舉證 孩子為何需要用到某些特教資源.. 要送才會有機會... 台北市101年度小一已經開始申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