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前的手機壞了
就拿老公的備用手機motola的
沒有照相功能的超陽春款
同事給我一隻二手的Hero
(非常新,因為他4-6個月換一次手機)
但,因為我平常下了班也不下網也不玩遊戲
(回家的時間搞定小子就不夠用了~)
現在還被我收起來放
不上網.不下載我覺得真的可以不用買智慧型手機.
我的手機主要也是拿來接和打而已.
偶而會用到計算機功能~
不過周遭的朋友越來越多人拿智慧型手機,起初也覺得不用跟人家趕流行.
不過一段時間後,發現,智慧型手機確實也有便利之處.
老公前幾天換了一支智慧型手機.昨晚朋友小孩來家裡玩wii,我就馬上用手機拍照然後直接傳到FB和Google+分享.覺得好便利^^...
老公這幾天使用之後的結論就是我也可以去換一台智慧型手機了.
(原作者於 2011-07-19 13:07:47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