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9年)五月勞委會修正通過勞工請假規定
是說勞工有安胎需求,可以請無薪安胎假,顧主不得拒絕
而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修正案,明訂勞工能有一年七天的家庭照顧假
我覺得你同事是把兩件事混為一談了
國中教師有所謂的產前假,一共八日,無需證明,想請就請!!
如果狀況特殊需要安胎,那就是請長期病假,當然是無薪的 !!
安胎假不扣考績 家庭照顧假放寬 立法院通過初審
法源編輯室/ 2010-12-03 [ 評論數 0 篇]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受雇婦女經醫師診斷需要請安胎假者,雇主不得有影響考績等不利處分,且未來只要勞工家庭成員罹患嚴重疾病,家長就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可請七天。
今(九十九)年五月勞委會雖然讓安胎假上路,但是有不少勞工擔心會影響考績,因此有立委就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直接將安胎假納入法條,規定受雇婦女經醫師診斷需要請安胎假者,雇主不得有影響考績等不利處分,而此草案昨日經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不過,針對「安胎假」這一詞是否放進法條裡,立委及勞委會雙方意見分歧,但最後協商同意條文規定。此外,關於家庭照顧假的規定,這次草案也刪除原先公司必須五人以上受雇者才能請假的門檻,換句話說,未來只要勞工家庭成員罹患嚴重疾病,家長就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可請七天。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最低標準,由中央機關訂定。又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給予產假五日。同條第3項規定,受僱者於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該條第4項規定,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同法第20條規定,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雇主受僱,在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可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87706.00
老師也適用吧?看不出有特別說不行耶....
若能向主管問清楚比較好......
安胎假領半薪 最長可請一年
作者:鄭閔聲 出處:中時樂活網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職場孕婦只要經醫師診斷,確認有安胎需要,就可以請安胎假,並視為「勞工請假規則」中的「住院病假」,請假時間以兩年內不超過一年為限。
advertisment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職場孕婦只要經醫師診斷,確認有安胎需要,就可以請安胎假,並視為「勞工請假規則」中的「住院病假」,請假時間以兩年內不超過一年為限。也就是說,如有迫切需要,孕婦懷孕期間可全程請安胎假,請假期間可依規定領半薪,且不影響全勤與考績。
昨天(12/2)修法同時擴大「家庭照顧假」適用範圍。根據現行條文規定,只有受雇於五人以上機構的受僱者,可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時,方可請家庭照顧假。修法後,無論雇用單位受雇人數多寡,勞工都可依前述標準申請家庭照顧假,一年以七天為限,同樣不影響全勤及考績。
勞委會為避免有流產之虞的懷孕勞工因無假可請,而被迫退出勞動市場,今年五月已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將安胎假計入「住院病假」,最長請假時間以兩年內不超過一年為限。但民進黨立委黃淑英等人不滿意,認為安胎假不應被視為病假,進而影響全勤獎金或考績,因而提案修法,將安胎假納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廿一條第一項規定,不得視為缺勤。
昨天修法時,黃淑英等人原本希望「安胎假」文字能直接入法,但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擔心,若將「安胎假」字眼入法,銓敘部等相關單位必須同步修改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影響過於深遠;另一方面也擔心安胎假如果沒有客觀判定標準,恐將引起雇主疑慮與不滿。雙方協調之後,決定將是否有安胎需要交由專業人士判定,因此將文字修正為「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to蕾絲娃娃:
老師可以請安胎假呀!(我現在就是在家安胎中~)
只是我們的安胎假是以「延長病假」的方式處理。也就是先請完28天的事病假+8天的產前假+30天的休假(如果是兼辦行政人員)後,請醫院開證明(要看妳的狀況,醫生不見得會開證明。我是因血壓已經飆到150/100,醫生要求我不能去上班。),然後上簽請校長同意延長病假就可以了。延長病假期間,薪水照領(若是導師,導師費會沒有)。
至於上面討論的安胎假相關法律,這是適用於勞基法的。在教育部沒有發最新公文前,老師都是不適用的…我已經問過學校人事了…
參考看看~
(原作者於 2011-01-07 12:17:06 重新編輯過)
to:蕾絲娃娃
對呀!所以像我現在請,今年九月就不會有考績獎金,也沒有晉級(下個學年度的薪水跟現在一樣)。但年資照算(退休的時候就會有用了)。101年的年終獎金也不影響。
因為我是結婚10年,好不容易才有這第一胎,所以當然以寶寶為主囉!我是覺得還滿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