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陽光
可以領到2萬元的生育獎勵。
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且有居住事實,新生兒申報戶口時,就可領2萬元生育獎勵。
(原作者於 2010-12-21 16:55:43 重新編輯過)
剛看到的
因審核作業需一段時間,預定100年3月開始核撥首批符合資格申請者津貼款項(含1、2月),亦即凡於3月底前提出申請且經審核符合請領資格者,皆可追溯自1月起核發,讓民眾有充分的申請時間。
///所以3月才拿的到$$///
TO: ㊣大塊豆媽㊣
請問您是親自到區公所申請的嗎?還是用掛號郵寄的?
我是在99年12月31日去郵局寄掛號申請的
照理說100年1月3日區公所社會課就會收到我的申請書
但我查詢到的結果是:
例外的進度,請電洽原申請之區公所社會課
結果剛剛打電話過去詢問
因為案件的量太大,案件登錄作業會較慢
經辦人員建議申請人在提出申請過後的一個月再上網查詢
若有任何問題經辦人員也會主動聯絡申請人
所以請媽咪們就耐心等待一下囉^^
(原作者於 2011-01-06 11:15:41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