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麻~
妳說得對
在審判者眼裡
已造成傷害的都能說是遺憾無法挽回
所以活著沒影響的加害人都能大喊要人權
真是去TMD人權!!
對小孩子能做出那些不堪的事情基本上已經不是人了
憑什麼湊熱鬧跟人喊人權!
台灣就是太民主!!被害者家屬永遠心太好!!
如果哪天法律改為偷竊二話不說直接砍雙手
我看根本新聞根本就不會再出現"性侵害"這種噁心的字眼
偏偏癡人說夢
有無能的政府昏庸的法官
這種事件只能永無止盡惡性循環下去
我們有小孩的只得摸摸鼻子自求多福
shit!!!!!!
這些人為什麼要關直接鞭刑到死阿~
真是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
為什麼我們要繳稅養敗類
這種人也不需要給他人權吧!
因為他們根本不懂人權是什麼~
到底要社會給他們幾次機會
多給一次就是多造成一個破碎的心靈
想到這些被性侵的小公主們我心都跟著碎了
最近老公說想要再一個妹妹我也很想再生一個妹妹跟弟弟作伴
但實在是為他將來成長環境害怕擔憂
誰能夠為我保證在我小孩不做亂的情況下他可以心靈健全平安的長大
領我們納稅人薪水的長官們你們可有子女 你們可曾為他們擔憂 你們有認真傾聽我們的心聲嗎?
我前幾天還看到一個blog上面說
http://blog.xuite.net/komacom/taiwanold/37700690?ref=rel
我們也想尊敬法律啊
問題是這樣的沒有約束力的法律要怎麼個尊敬 ? 啊 ?
對付性侵唯一方法就是死刑(槍斃)起碼色狼殺死一隻少一隻~~
我認為性侵犯只要一放出來就有危險,看看新聞中的案例
”((劉姓男子過去性侵的紀錄驚人,今年63歲的他從民國60年就開始犯案(40年過去 關也關不怕) 都中風還能步行10公里去性侵女童))~顯然一般刑罰無法矯治變態,也不要說啥放下屠刀利地成佛改過向善的大道理。
終身監禁或許可行,但是想到要白養這些敗累一輩子。我還是覺得一槍斃命較省事~~
領我們納稅人薪水的長官們你們可有子女 你們可曾為他們擔憂 你們有認真傾聽我們的心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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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子女 , 但他們的子女有隨扈有保鑣 , 不會被性侵
所以不用鳥我們的心聲是啥...
就算判無期徒刑抓去關又怎麼樣
他們在牢裡吃的.所有的支出開銷難道是他自己支付的嗎??
還不是國家付的.........也就是我們繳的稅
萬一他們好運遇到減刑...........會不會又被放出來.繼續犯案
這種人最好是讓他爛掉啦
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