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9 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我想偷偷幫我家哥哥改成從母姓耶
我是獨生女
我爸希望有後嗣
哥哥和妹妹長得比較像我也跟我最黏
想偷偷改母姓
至於老二就算了
他跟我不好也討厭我
我只要老大和老三從母姓
但是我不敢改
老公會不會同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