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火車上(每站都停的那種),看到一個媽媽帶二個小孩,女生大約5-6歲男生大約2-3歲。
不知道為什麼女生一直哭(但不會很大聲),因為火車很擠媽媽一個人帶著二個小孩,又提著東西真的很累,對於女兒哭鬧沒有耐心,就開始大聲罵她,一開始覺得媽媽好辛苦,後來媽媽情緒失控,甩了女兒一巴掌...
我就站在她旁邊,看到媽媽甩女兒巴掌,第一下我沒反應(想說人家教小孩不要管),第二下我有點反感,第三下我火了,拿出我的手機,對著那個媽媽說,你敢再打我就拍照,媽媽不敢看我,不過沒打了但還是一直大聲吼女兒。
要下車的時候發現她跟我在同一站下車,故意走很慢想等她,我真的很生氣,本想跟她說,我幫她通知社會局,她就不用再看到女兒了,也就不用生氣啦,打的這麼狠是想打死女兒嗎....
情緒每個人都有,但不能因為這樣就隨意動手打小孩,會成習慣的。
有一次在火車上(每站都停的那種),看到一個媽媽帶著二個小孩,女生大約5-6歲男生大約2-3歲,女兒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在哭,當時人很多很擠,媽媽手上還提著東西,我覺得她很辛苦..
可能是太累了,對女兒的哭鬧沒耐心,媽媽開始大聲罵她,後來失控甩了女兒一巴掌,我就站在她們旁邊..
第一下我沒反應(想說別人在教小孩不想多事),第二下我有點反感,第三下我火了,拿出手機對媽媽說,妳再打我就拍照,媽媽嚇到沒打了但還是一直大聲吼女兒,愈來愈大聲...
要下車時發現她跟我同一站下車,故意走很慢想等她,真的很氣想跟她說我幫她通知社會局好了,她就不用再看到女兒了,打那麼狠想打死女兒嗎..
每個人都有情緒沒錯,小孩有時哭鬧真的很番,但不能變成大人隨意動手的藉口,那會成習慣的,小孩長大後是不是情緒一來,也要學大人一樣動手呢?
雖然版媽已經算是事後諸葛,
但po出來,也是要提醒大家
如果有機會遇到這種事情,
當下要如何處理,
我想用瞪的已經算是有消極的作為,
如果是我,
應該會走過去,
笑笑的和阿公說,
小孩很皮喔?!
但不可以打臉,
耳朵可能會聾喔..
愛迪生就是這樣聾掉的^^
我不認為當場阻止的效果會有什麼幫助,
回瞪是沒關係,但當時如果阻止了,你能知道說那位阿公當時是收斂了,回家會不會越想越氣腦羞成怒,反而小朋友被打更慘呢?
每個家庭的教養我覺得只要不要太大力過份(畢竟版媽說了...力道不大)
應該是不要管太多吧~
不是每個人都很會教養小孩的...
就像有人可以很有能力同時顧兩個小孩,有些人卻是忙翻了...
那不是你的小孩,你怎麼知道人家是怎樣照顧的呢???
不然在說人家的同時,也同時教教他們怎麼教育小孩吧!
這跟台灣教育有很大的關係,只會指責卻不懂如何幫助......
我媽娘家那邊有位表哥,就是年幼時被人打耳光..
(據說是被隔壁富有的地主欺負...)
打到二個耳朵都聽不到...
所以,我娘都不准我爹修理我們時,打耳光
怕一個力道沒注意,會傷了耳膜
不過,如果是我,也不知道敢不敢當下去阻止
不過,狠狠的瞪一定省不了的
19樓媽咪 我也贊成您的說法
小孩子有時候壞到你真ㄉ打他根本他也不痛不怕
不過我最近發明一招不用出手就嚇倒他的打法
就是 彈橡皮筋
妳先把橡皮筋狠狠大力的在沙發或床上彈超大力給小孩子看
然後再告訴他說
若你不乖以後就用這彈你(當然真的要彈他的時候力道不會這麼大)
我女兒從此聽到要被彈 就乖乖的了
所以我現在手上隨時都有帶著橡皮筋
方便綁頭髮&彈她(其實根本沒彈過她 她就從此乖了)
剛剛發生在馬來西亞
轉貼~~
5歲童腦溢血死亡‧警以謀殺條文調查
* 國內
2010-08-05 08:59
(森美蘭‧波德申)父親疑猛摑女兒導致女兒頭撞牆溢血死亡的案件,已被警方改以刑法302(謀殺)條文調查。
波德申警區主任巴吉星警監受詢時證實,警方錄取各方面的口供後,決定改用上述條文調查,一旦完成調查,將把嫌犯提控上庭。
來自蘆骨春泉鎮女童龍淑嫻(5歲)上週四晚上8時許,疑遭父親猛摑一巴掌後,頭部撞牆,被送院途中逝世,解剖報告顯示是腦溢血死亡。
較早前,警方援引兒童法令31(1)(a)條文調查此案。
星洲日報‧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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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摑腦溢血死‧父控謀殺
* 國內
2010-08-09 19:15
(森美蘭‧波德申)轟動全國的5歲女童龍淑嫻腦溢血死亡案件,女童的父親龍志明今日(週一,8月9日)被控謀殺女兒!
33歲的龍志明週一早上9時許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控狀指他於今年7月29日晚上8時至10時25分之間,在蘆骨春泉鎮的住家造成龍淑嫻死亡,触犯刑法302條文。
不准保釋
副檢察司是諾法茲林,控狀由翻譯員唸出後,龍志明點頭表示明白。被告不准保釋,案展9月28日過堂,以等待檢驗報告。
被告的妻子毛雪玲週一攜帶3名兒女到推事庭聆聽,一看到記者就左閃右避。
當被告被押上犯人欄時,毛雪玲立刻喚孩子們看父親,龍志明則全程一臉沉重。
被告被押在扣押室時,妻兒獲得警方網開一面,讓他們團聚5分鐘;等候期間,稍為懂事的9歲長女一直陪在媽媽身邊,年紀尚小的2名兒女則在旁玩樂。
被告的兩名朋友一早抵達推事庭瞭解進展,但未等到開庭就已經離開。
星洲日報‧201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