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老大目前1Y9M,下個月我就要生老二了,請問可以請完產假後,可以連續再請兩胎各半年的育嬰假嗎?
昨天聽說每一胎有一次的機會,請半年的育嬰假會有六成薪,比我去上班的薪水扣掉保母費(兩個小孩兩萬塊)還要多3000元,所以,開始認真的考慮要不要請育嬰假了。
可是,今天有同事跟我說第二胎生出來的話,應該表示第一胎的育嬰假自動放棄了,也就是說要嘛我就現在開始請第一胎的育嬰假,等第二胎生完,再請第二胎的育嬰假,可是,兩個月的產假就沒了(算起來繼續上班一個月加兩個月產假比較划算)。
雖然沒什麼信心自己一個人帶兩個小孩,對保母也不太好意思,可是,如果情況允許的話,小孩應該還是自己帶比較好吧...也怕請完一年會沒工作,但公司裡有一個最近才請完半年回來的同事,所以,應該是還好吧...腦袋中有好多疑惑與不安...請有經驗的水水幫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