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拍賣網站找離婚證人2位約2千元。
到書局買離婚證書
寫好〈上網查該怎麼寫〉越簡單越好〈如果沒有糾紛〉
監護權?爭那沒用吧?你是媽媽是一定可以探視照顧的,只是監護人有權幫他選擇居住地學校之類的...小孩會長大,成年了監護權也沒用了,爭那幹麻?共同監護比較方便幫小孩辦一些事。
如果這種事不敢跟娘家提起,那你也太孩子氣了吧?離婚又不是犯錯,告訴家人,你的想法決定,離婚會比現在更好,具體的說明。
現在離婚很簡單,結婚比較困難~〈過來人的經驗〉
關於離婚
http://www.tw-angel.com.tw/divorce.html
如何跟孩子說我們離婚了 ?
http://www.tw-angel.com.tw/kid/01.html
離婚的十大要素
http://www.tw-angel.com.tw/law_divorce/01.html
1.重婚者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此條修正後,適用於男女/男男/女女之間)
3.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夫妻之ㄧ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之ㄧ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夫妻之ㄧ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惡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因故意犯罪的意圖,推測日後極有可能再犯,於此保障他方配偶得訴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