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協議前夫負責小孩的教育費,而目前小孩的教育項目都跟之前一樣,但是離婚沒多久就開始用其他的理由犧牲掉小孩的權益,但對自己卻很捨得花錢,有時候心庝小孩,想幫忙出資,但是又擔心前夫以後更沒有責任(覺得唉沒錢就有人會幫忙付),很掙扎!有媽媽願意提供一些想法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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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監護權屬前夫嗎?
若是我,
監護權歸我、就由我出錢,自己的孩子自己養 前夫就當他往生了,
監護權歸他、我就去法院告狀他未盡義務請把小孩改判給我 XD
(不然也可請法院強制執行請他付錢,不過對我而言搶孩子比較實際)
若是個有責任感的男人,就不會變前夫了,
還在婚姻裡就沒在顧家,離婚後怎麼可能顧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