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今年賣了一間房子 可能要繳稅, 於是想要報撫養孫女來扣稅,我有勞健保(直銷公司的)我先生沒有勞保(婆婆是單親 公公很早就過世,我和先生女兒都是和婆婆住一起 房子是婆婆的名字)
我想瞭解的是……
1:若我將小孩給婆婆報撫養以後可能會有什麼問題?
萬一有天我和先生不幸離婚小孩會是夫家的嗎?
2:今年報撫養 只是今年有效而已嗎?(我戶籍是在婆婆住家新北市,但是因為小孩未來學區問題 我一直想遷回台北市娘家)
我是全職媽媽 直銷只是為了保勞保並沒有實際收入
3:該怎麼拒絕才好…………畢竟我跟先生又不用繳稅……而且又是跟婆婆住一起……(先生一定覺得報稅而已可省錢有何不好!)
這樣啊…因為我看到其他板上有寫萬一將來離婚這些撫養證明都會變成依據 本來只是假裝撫養變成真的……!?
不爽婆婆當然多少會有……但是跟這沒什麼關係耶 ……
我跟先生可能進入磨合期吧 吵的非常嚴重我心裡壓力很大,先生也還年輕還貪玩又是婆家獨子第四代單傳吧,所以我非常重視這些事情……
但是沒有影響的話 那我也沒什麼理由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