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用哭的,兒子發脾氣。安撫了一下到了外面,看到麥當勞,兒子說他很渴,一定要喝汽水,我拒絕說不行,結果這小孩作勢要在地上滾了。
小孩會這樣..
版媽真的還要以自己的教育為榮嗎 +1
我曾經在平日的百貨公司大廳跟孩子爭執 讓小孩在地上滾了半個小時
路人經過只是微笑的看看我 再看看孩子
但是我不會在很生氣的時候放六歲以下的小孩在地上 一個人走掉
因為我知道這樣的管教方式已經有觸法之虞(將小孩單獨置於危險易受傷害之環境)
我要提醒版媽 如果妳的前夫家以後反悔要爭取這兩個小孩的監護權 只要妳有1次把小小孩留在地上走掉的記錄被對方抓到(或是妳的小孩如果這次不小心從電扶挮摔下受傷之類) 就足夠讓對方以不適任為由申請改定監護人(雖然最後法官不一定會判給他們 但是不要留把柄給別人會比較好吧)
建議版媽以後要管教小孩 還是把孩子帶到安全的地方再管教會比較好 雖然我知道小小孩有的時候真的很盧...
我的經驗是 如果妳在安全的地方用安全的方式教養小孩 路人才不會理妳的小孩哭的多大聲 在地上滾了多久....重點是手扶梯真的很危險 難道不能把小孩引導到安全的地方嗎?
版媽文筆不錯,有條理,可我奇怪的是,妳的小孩在傍晚時讓妳從幼稚園接去買泳衣,
但妳先選擇去家樂福,可妳不滿意樣式,然後妳想再去好市多,他們就不依了,
小孩會這樣那就是累了,餓了。
所以妳兒子渴了,想喝東西妳拒絕,也許汽水不好,可我不懂耶,為何不給口渴的孩子喝水?
應該要考慮好小孩的體力,否則小孩一定有情緒的。
我覺得中班還不適合自己走手扶梯
還有也不適合用這種你走小孩追的方式教育他
小孩會用哭鬧的方式要東西
是不是之前你或你的家人讓他得逞過?
如果平常就一直在教育他
因該不太會用這種方式要東西
小孩都很精,這種方式用1-2次若沒效
而且因此還被修理,他們就不會再用了
你要不要思考想想為什麼他們會用這種方式要東西?
我覺得檢討這部份,會比事發時再教育來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