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人提到比較重要的一點了
關於同志領養小孩的部分
不論正反方都有文章
各位可以先參考看看
反:https://taiwanfamily.com/?page_id=71
正:http://tapcpr.files.wordpress.com/2013/11/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7a094e7a9b6e695b4e79086_final.pdf
個人認為
把一個小孩養大成人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
想要絕對說怎樣是好怎樣是不好,我認為是沒有一個結論的
對於收養小孩與否,我個人是抱持中立的
前面有人提到
小孩擁有一父、一母之基本權利
這是當然的
小孩子一定是一男一女生下來的,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而小孩有沒有權利決定由誰來扶養,那似乎就有點難說了
如果小孩有權利決定由誰來扶養,那麼小孩子是不是可以對父母開出條件
一、年收入,二、陪我玩的時間,三、零用錢要多少......
如果父母條件不足,那麼小孩子可不可以決定換一對父母來養自己?
小孩子一定會希望是一男一女的夫妻把自己養大
或許會這麼希望
但是也有小孩是不介意的,詳見第一頁 同性戀家長小孩的見證詞、偶像劇兩個爸爸(ps.並非同志,而是因為這兩個男人同時交往一個女人,總之那女人死掉了而小孩搞不清楚到底是誰的)
小孩子當然會希望有一對完美的父母養自己是當然的
不會有小孩子希望自己生在窮苦人家、孤兒寡母、或是父母有前科、領養人為同志
從小就必須因為父母、家庭的不同而受到別人的欺凌,就此人格發展有所偏差是有可能的
所以就有人提了
關於同性戀收養小孩是不是可以另外界定
1.完全不可以
2.可收養7歲以上的小孩,要不要由同志伴侶收養自己由那個小孩自己決定(那個小孩自己都說願意了,那麼其他人好像也不能多說什麼)
3.男同、女同自己協調 受精、人工生育......
最後我認為
同志婚姻可以,領養小孩不行是蠻可行的
原因很簡單
男同,你要兩個大男人對養小孩很有興趣我想這有點困難。就算國外同志能領養小孩,男同意願普遍都很低落。女同相對就高很多了。
總之,同性戀對領養小孩的意願似乎並非原本大家預料的那麼高......
(原作者於 2013-11-09 18:34:43 重新編輯過)對於收養小孩與否,我個人是抱持中立的
同性戀對領養小孩的意願似乎並非原本大家預料的那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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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法案把領養小孩放進去是放好看的嗎?
單單只是要彰顯這個法案具有完全的公民權.
實際上卻沒有實際效益嗎?
不要再說戲劇"二個爸爸"了.戲劇可以拿來當參考文獻嗎?沒什麼說服力
我們是以身為父母去心疼那些被領養的孩子.
結果你在這點卻保持中立.表示你自己都不確定是好是壞還猛推法案.
很難讓人信服唷!!!
養育小孩從出生開始到成年.小孩會遇到什麼樣的問題與困難只有身為父母的才想的到.
這就是我說的身為父母的憂愁與疑慮.
(原作者於 2013-11-09 19:19:17 重新編輯過)
我可以接受同性結婚,但反對同志領養小孩,
自然界中,大部份的物種本來就是要雌雄才能受孕,
只有部分才可單性繁殖,既然人類一定要精子與卵子才能受孕,
希望同志者不要違反自然,不需要孩子,去過你們快樂的人生就好。
回天上:
我已經說了
對於收養方面我甚至最後是不同意的
我也說了同志可結婚,但不可領養小孩是蠻可行的
而你說我猛推法案不合理,完全不考慮小孩子的感受這一點讓我感到困惑
我的標題是 同志婚姻,可否?
並不是 同志婚姻,絕對不容許挑戰;同志婚姻,絕對可行
而且你說要為小孩子著想,那就要更加宏觀更該全面的去想,我想不論你我一個平凡人都無法輕言斷定好壞
而兩個爸爸的例子
假設真的有類似的情況,那麼那個小女孩應該為自己是由兩個男人扶養而感到羞扯跟憤怒嗎?
又或著我第一頁所寫的同性戀小孩的見證詞,那位先生應該為自己是被兩個女人帶大而感到悲哀與絕望嗎?
冷靜一點好好談談,這不困難吧?
(原作者於 2013-11-09 19:47:04 重新編輯過)大家之前也都表達的非常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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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同志也支持同志婚姻,但我反對多元成家法案.............
回應:12
最新回應:11/08/2013
作者:媽媽老婆一起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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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自己早在"台灣傳統婚姻制度可能即將走入歷史"這一帖91樓清楚表達我的立場:
性婚姻說真的.一點反對的理由都沒有.但是領養孩子.....
其實同性議題並不是只發生在人類.根據研究.大自然的動物也有.
舉例:蜥蜴卵在孵化前.由於溫度的影響.會轉換性別.以至於出現同性吸引同性的現象.
只要同性婚姻不影響他人.那無從反對.但領養會影響到被領養的小孩.他或她是沒有選擇權的.
那她或他的權利何在?萬一他理想中的父母其實是正常夫妻呢?可以說NO嗎?
婚姻離婚二造都不想要扶養小孩.但法律可以血緣金屬關係無法抹滅強迫一方執行撫養義務.
如果同性分手.二造同樣不想扶養.那她何去何從?再找另一對同性家庭嗎?
異性生育是一種大自然的繁衍機制.與生俱來的本能.更是天賦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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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樓主您再發這帖說的如下:
有鑑於伴侶盟的三套制度(婚姻平權、伴侶法、多元成家)
把各位搞得團團轉
我特地開這篇只單論同性婚姻
(我想看看只單論同性婚姻各位的看法是......)
因為現在立法院在審核的是 "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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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討論的只是單純的議題?而不是法案嗎???領養不是包裝在法案中嗎??
如果單純是議題.那我浪費太多唇舌與時間了.
我也一直都很冷靜.但我覺得您有點鬼打牆.
我的立場就是.反對多元成家就是以下面二點為主要訴求:
1.三套法案拆開宣導.拆開立案.各自審查.請讓法律清楚明確.不要含混!
2.反對同志領養小孩!
就這麼簡單.如果以上這二點原因消滅.我才能繼續並願意才去深入了解與思考
不再想討論細節或法條文字.因為那完全模糊掉了焦點.
如果言語有所冒犯.還請您多包含.但這影響太大.不能不慎重.
(原作者於 2013-11-09 20:11:27 重新編輯過)
曾經有商店禁止華人與狗進入,
曾經女人沒有受教權,而且要把腳骨折斷套進三寸大的鞋子裏才叫作具有美德,
曾經女人沒有投票權,黑人沒有人權,
你沒人權和投票權,只因為你生來就是這個樣子,
曾經女人因為污穢的經血被禁止接近聖殿,
曾經人們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大陽繞著地球在轉,
提出異議者不是死,就是被軟禁,
這麼多的曾經,如今看來是多麼的落後不文明....
斷袖之癖不是現在才有的,
如今我享受著前人流血流淚爭取來的權利,看著另一群受困的人們.....
我沒有辦法因為我不是那個族群而反對他們。
我所理解的同性戀,不等同人獸戀,
他們也有對伴侶忠貞的,也有行事為人正派理性的,
我所理解的伴侶關係,也不等同於始亂終棄的怪胚子,
異性戀都不保證對感情忠貞了,否則育幼院中又怎會有如此多待領養的孩子呢?
更何況也不是想領養就領養的,又不是養雞養鴨養狗養貓,
必定是經過兩人的深思熟慮以及繁雜的審核程序,
在經濟,環境,雙親教育程度都不會太差的情況之下才有可能,
比起社會上許許多多的問題家庭問題父母來說會更差嗎?
我不認為有愛的雙親教育出來的孩子,會比沒有愛的父母親教育出來的孩子差。
有人說同性家庭領養的孩子會被歧視,
這話聽起來就像你千萬不要去領養孩子喔,不我一定要歧視他一樣,
所以我們都是教育孩子來歧視那些和我們不一樣的人嗎?
應該不是這樣的吧,
法案無法讓愛男人的男人愛女人,也無法保證傳統合法的家庭幸福美滿,
我選擇為每個需要幫忙的人祈禱,而不是拿起石頭打死對方。
(原作者於 2013-11-09 21:00:50 重新編輯過)
回天上:
1.三套法案拆開宣導.拆開立案.各自審查.請讓法律清楚明確.不要含混!
這是自然,而現在有拆開的是立案
現在審的的確只有婚姻平權
不過不論正方伴侶盟跟反方護家盟似乎都沒有想一件一件拆開的意願呢......
所以我們自己自動自發,去搞清楚三套的不同是最快的
2.反對同志領養小孩!
嗯,這我能理解。
而我想討論的的確是法案
我認為所謂的"溝通協調",講現實一點的話就是要"有所妥協"
所以讓這法案有些條例不能通過是可以商量的
並不是說如果要通過就一定要全部通過
回:WINNIE
我想
當你這麼問的時候就已經把我當成同性戀了
而我之所以會站在正方的立場
自然是我關注這個議題
我發現這個議題最奇怪的地方是
有很多"錯誤的資訊"不斷散布
我想這對任何人而言應該是沒有任何好處的
回:嫣然一笑春風暖
基本上我覺得你說的很對
而我舉個實際上的例子分享給各位
大概是幾年前的新聞了
一個正常的家庭
後來輾轉發現父親其實是一個很想變性的人
而後來妻子、已經快20歲的女兒最後也是接受了
父親也很高興家人能夠體諒
我想不一樣的家庭在事實上真的會存在
不論是同志家庭(有結婚、有生子,然後最後被發現夫妻其中一人是同志)也好,還是其他有的沒的也罷
重點是如果各位刻意把這些不一樣的家庭冠上不正常、不好的形象
我想這對那家庭的每一個人都是一種傷害
你可以說那些家庭有些缺憾,不是很好,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不適合養小孩
但沒必要一直強調、放大那個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