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是姊弟三人先研究好父母照顧問題(包括金錢與勞力),再來討論大弟的婚事
有幾個問題,如大弟的薪水要養2個家?那其他兄弟姊妹呢?
還有,輕度失智接下來可能更加惡化,而糖尿病的突發狀況也很多,應早做打算
另外,大弟是業務,那就代表他不常在家,未來的照顧責任要由媳婦扛嗎?但如果要大弟背負這個責任,是要他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嗎?
你們應該再好好想想...
既然有三個孩子 為什麼不請居家照顧的人或者專業人士照顧
因為一個有失智了 這種老人需要專業和耐心的幫忙 你不能要求一個懷孕的人來照顧 太奇怪了
媳婦不該承擔你們家的問題 不要以過去的觀念
你可以和小弟溝通能否住近一點 然後其他兄弟姊妹也要看一下 責任輪流分配
我也覺得媳婦很倒楣..
照顧父母是你們兄弟姐妹的責任,又不是媳婦住一起爸媽身體就會好
連住附近也不行,還好這媳婦有先見之明提出要求..不然也不知道這大姑是這樣想的
現在有多少婆媳住一起問題一堆,分開住就相處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