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樓上媽咪
不想賣的人沒錢買想賣的,
關於金飾,我是想到那是屬於自己個人擁有,不會牽扯到麻煩的問題,賣不賣就該好好想想
可是房子多人持份,很麻煩,若不處理好,延到下一代,
上一代不處理好,下一代人更多,加上年齡差異,年輕人怎麼跟年紀大的人鬥?
或許下一代會想簡單解決,反正我掛了,也看不到><
只是現在會想到捨不得孩子要怎麼去面對他們啊!(傭人自擾)
又想到是不是會不起起父母?心裡真是兩難!
<畢竟父母留給後代子女的財產應該是當這個家的本、根來守護才對....而不是拿來揮霍。>也不是說賣掉了就會去揮霍,(因人而異)或許有一筆錢在去買另外房子,也可以解決大家的恩怨?總比糾纏不清的好?
(原作者於 2013-07-16 02:09:52 重新編輯過)賣那些東西會傷父母的心?怎麼不想,兄弟姊妹之間為了一點財產而撕破臉,那不是更讓父母傷心嗎?如果有孝順到會擔心過世的父母傷心的話,不如就直接當作沒有那筆財產的存在,好好的重新去思考兄弟姊妹的情誼,不是更好?
另,換個角度去想,今天如果是你跟先生打拼一輩子攢了點錢留個不動產給孩子們,結果孩子們卻為了這一點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財產而起紛爭,你會怎麼想?想想還不如死之前通通花掉或捐掉還好一些呢?
人呀,不要太貪心,吃的用的剛好就好了,求得太多,為一個看得到拿不到的財產已經損耗幾十年的心情,值得嗎?我想版媽說的應該是上一輩的事情吧,但是這也是對我們很好的借鏡,想想如果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到底什麼樣做對自己來說才是值得的?
阿彌陀佛
房子??? 賣掉!!
不動產很麻煩的 你們這一代 只有兩三個繼承人
到下一代 有4-6個繼承人
房子不賣 屋子越來越舊 以後也不能住人 (給誰住? 繼承人每個都有家人....)
也沒有人想維修 (因為沒有人想獨自出錢 便宜了別人)
我媽最近被告 (原告要求分割)
我算了算被告有300-400人....................
幾百人持分幾十坪土地.............應該是外公的上幾代留下來的
我一直跟我媽說 有誰要 就快給人 不要再讓我們這一代繼承............
超麻煩的 又不能賣 又不能蓋房子 繼承人越來越多
那土地最初是誰的 在哪裡 我媽也不知道
我媽一輩子沒看過那個土地 當初沒有辦繼承 是上一代走了
子女自動變繼承人 才會變成幾百人繼承.........
為了後代好 賣了吧
還有那個床 如果你們有地方放 就買下來吧 不然 一人分一張床
自己要如何處置 互相都不要過問
你們覺得是寶 可有沒有想過 哪天人走了
下一代或許當垃圾 請環保局載走 當柴燒了...............
還不如在這一代好好處理 看是要賣掉還是捐去博物館也行阿
不要把麻煩留給下一代
(原作者於 2013-07-16 11:30:00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3-07-16 11:34:34 重新編輯過)5樓媽咪,你們可以放棄繼承阿
我也是怕會有像你媽這樣情形,
與其讓下一代的爭個你死我活
不如這我這一代處理好,身邊也有錢運用
下一代也免了很多麻煩恩怨
(但,就會去想到會不會對不起?唉)
情誼以經不可能修補了,這輩子老死不相往來了
(原作者於 2013-07-16 13:36:29 重新編輯過)
版媽 我媽是不知道有繼承到 這個土地
奇怪 我媽跟阿姨們當初都有回去蓋拋棄繼承的章
怎麼名下還會有土地???????
我們(我哥跟我)可以單就這一筆土地拋棄繼承嗎?
下個月要出庭 也不知道會怎麼樣...........
8樓媽咪
可能當初遺漏掉,連你媽也不知道
可是辦完繼承會有權狀,沒拿到嗎?
只有土地放棄繼承,我覺得可以吧?(要問專業才知道)
就好像2棟房子,只要繼承一棟,另一棟要放棄,應該可以吧?
繼承後就不能放棄嗎?這我不知道了?